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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方跨越式销售激励措施的定性与规制——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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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方跨越式销售激励措施体现了一种典型意义的远程促销和深度分销模式.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及司法层面,由于这类销售激励措施与商业贿赂行为之间的区分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因而不仅损害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效能的发挥,而且使品牌方在建立内部反商业贿赂合规机制时缺乏清晰指引.鉴于此种情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及司法机关应当聚焦商业贿赂行为内置的"贿赂"本质,依据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四项构成要件"标准,针对品牌方实施的跨越式销售激励措施进行多维度和场景化的解析.在借鉴域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应依据所涉行业和发生场景的差异性,针对这类销售激励措施设定"一般合法+例外审查"的规制范式,并将是否存在"违反忠诚义务或廉洁义务的利益交换"厘定为评判这类销售激励措施违法与否的核心标准.

翟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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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

《反不正当竞争法》 诚信原则 商业道德 商业贿赂行为 竞争优势

2024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301
ISSN:1004-7654
年,卷(期):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