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海事诉讼管辖制度之完善——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切入点

On the Improvement of Maritime Litigation Jurisdiction in China

王国华 佟尧

论我国海事诉讼管辖制度之完善——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切入点

On the Improvement of Maritime Litigation Jurisdiction in China

王国华 1佟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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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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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海域司法管辖的法律适用,维护了我国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以涉海司法解释第五条、第六条为主要切入点,比较分析我国海事诉讼管辖的立法规定,总结制度缺陷的具体表现,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涉海司法解释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的适用关系,适时启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程序工作、试点海事法院管辖刑事案件,逐步推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充分尊重海事诉讼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等措施建议.

关键词

海事诉讼/管辖/涉海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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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142)

上海海事大学博士创新基金(2016ycx071)

出版年

2017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621
ISSN:1672-335X
参考文献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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