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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数字权的基本内涵与法律属性
公民教育数字权的基本内涵与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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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教育数字化改变了公民参与教育的途径、内容与教育秩序,引发了系列权益争议,公民教育数字确权具备正当性、紧迫性与合理性土壤.公民教育数字权是公民在使用数字化信息和网络工具过程中自由、公平、普遍享有的受教育权利以及关于教育数字的其他权利.公民教育数字权本质上是一种受教育权,是教育事业在数字变革中生发出来的关于公民发展的新兴权利.基于公民教育数字权的教育内核以及虚拟数字所表现出的新特性,公民教育数字权是公权与私权的集合,具有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双重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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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越、祁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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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陕西西安 710062)
关键词:
公民教育数字权
受教育权
权利证成
权利属性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项目编号:
BCA210089
出版年:
2024
中国教育学刊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CHSSCD
影响因子:
1.701
ISSN:
1002-4808
年,卷(期):
2024.
(1)
参考文献量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