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制度

辛苗苗

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制度

辛苗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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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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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下简称“终本”)的后续制度中,因法律未明确恢复执行的具体标准、个人破产制度未正式推行、缺失彻底终结期限制度,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不断堆积而难以顺畅退出终本程序,故需要完善后续制度.在恢复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只需提供初步的财产线索,法院则可恢复执行;推进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对终本案件设定20年的有效期限,如果被执行人有妨碍、逃避执行等行为,申请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关键词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制度/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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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229
ISSN:1008-3642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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