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资源部与生态环境部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建立了"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既统一又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新体制是对旧有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与创新,理清我国海洋环境治理体制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助于理解新体制下强调将海洋环境独特性与生态环境整体性相结合的治理特点.这预示着中国海洋环境治理形成了新的治理逻辑:实现自然资源使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制衡、海洋环境特性与生态环境共性的兼容,同时凸显了中央治理与地方治理的统一.探讨分析海洋环境治理体制的逻辑主线,能够有效地为海洋环境治理实践提供法理上的支撑.在新时代机构改革背景下,我国海洋环境治理工作能够在两大部门的协调合作中取得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