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方式

殷守革

论行政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方式

殷守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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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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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和解协议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合意的结果,不能直接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法国对行政协议采取的是依职权强制执行的方式,德国对其则采取的是约定自愿强制执行的方式.在行政和解协议中约定自愿强制执行或者将行政和解协议通过一定的方式转换成行政行为,以此获得非诉讼强制执行的依据,这是暂时解决问题的两种思路;从长远来看,应将行政和解协议强制执行的问题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关键词

行政和解协议/行政协议/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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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2018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8D32)

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W13)

出版年

2020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229
ISSN:1008-3642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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