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制度的完善
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制度的完善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万方数据
维普
中文摘要:
上合组织在维护和保障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与上合组织五个成员国缔结移管条约,并开展被判刑人移管个案合作.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移管被判刑人工作存在观念之失、规范之弊、操作之困等问题.完善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制度,需要回归以被判刑人为中心的人权保障理念,同时通过立法消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与国内刑事法律的冲突,并探索构建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合作新机制.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黄群峰
展开 >
作者单位: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浙江杭州310018
关键词:
被判刑人
移管
刑事司法协助
上合组织
基金:
浙江省司法厅2021年度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专项课题
项目编号:
出版年:
2021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229
ISSN:
1008-3642
年,卷(期):
2021.
(6)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