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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处理程序的问题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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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处理程序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必备要素,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中较为典型的研究对象.自2015年《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生效实施后,我国从监护侵害案件入手,从规范和实践层面开启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专门处理程序的探索.但由于程序主导机关不明确、个案处理程序不完善、监护干预体系薄弱等问题,我国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效果不佳.为统合现有的司法、行政、社会力量,实现各方资源的良性衔接与长效运作,我国现阶段宜构建以检察机关为中心,包括发现报告、筛入响应、临时安置、调查评估、结案安置五个阶段在内的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处理程序.

史立梅、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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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5

监护困境 未成年人保护案件 处理程序 监护干预

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23FXA005

2024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CSTPCD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725
ISSN:2095-9796
年,卷(期):202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