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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犯罪被害人投资行为的生成逻辑与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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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及金融管理秩序.从被害人角度阐明集资诈骗犯罪中投资行为的演进机理,是预防并治理该类犯罪的重要前提.基于105篇集资诈骗犯罪一审判决文书对被害人投资行为过程进行画像,进而整合MOA模型和信号理论构建被害人投资行为生成逻辑分析框架,被害人投资行为生成逻辑得以解构,具体包括:投资动机、投资能力及投资机会是促成被害人投资行为产生的三要素;不法分子通过创设工具信号促使被害人的投资动机激活与维持、投资能力虚构与赋予、投资机会识别与确认,最终生成投资行为;在被害人与不法分子的进一步工具信号传播下,投资行为得以扩散.为有效预防集资诈骗犯罪被害人投资行为的生成,应着力从数智赋能、信号拦截、动机塑造、能力提升、机会拓展等方面予以靶向干预.

王爱华、李宇晨、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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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集资诈骗犯罪 被害人 投资行为 MOA模型 信号理论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新任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22GLB0312020JKF503

202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895
ISSN:1672-2140
年,卷(期):202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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