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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讯双方人际和谐关系定位及其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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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讯问场域中,侦讯双方人际关系如何定位,直接关涉讯问中的互动方式及讯问目的的实现.传统理论下侦讯双方是对抗关系,现行相关研究中存在相对兼相容关系论、相容关系论、谈判关系论、平等协作关系论、融洽关系论、沟通关系论等不同主张,但都未能精准把握讯问人际交往的特殊性,应转向定位于构建和维持人际和谐关系.讯问场域中的人际和谐,归属低等级良好人际关系和工具型和谐的范畴,其心理结构由致同性、相容性和参与性构成.转向人际和谐关系将有助于规范讯问方式,预防和减少人际冲突,提升收集案件信息质效;并且侦讯双方也具有人际和谐的关系基础.为此,需要实现讯问理念转向,特别是从强化天然对抗性转向人际冲突最小化;优化讯问法律规则,降低因制度弊病而引发人际冲突可能性;定制包括接纳讯问对象、调节立场差距、适度自我披露、建立共性基础、增权自主陈述、说服转变态度在内的相配套的讯问策略.

彭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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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侦查讯问 人际关系定位 人际和谐关系 人际冲突最小化 实现路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基础理论体系项目

2022JKF02036

202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895
ISSN:1672-2140
年,卷(期):202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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