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澳大利亚药品安全治理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药品安全治理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扫码查看
目的:为改进我国药品安全治理相关支撑体系提供借鉴.方法:通过分析澳大利亚药品安全治理的主要方式、特点及成效,初步提出建设我国药品安全治理制度的建议.结果与结论:澳大利亚主要通过联邦和州/领地政府进行分工合作、与不同相关主体分别开展政策磋商、基于产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主体自律、支持行业参与药品广告监管等方式开展药品安全治理;澳大利亚药品安全治理具有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而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开展针对性教育提高参与主体治理能力等特点;取得了药品召回事件发生状况显著改善、利益相关者对药品监管部门沟通活动的满意度大幅提升等成效.相较之下,我国相关主体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尚不强,保障这些主体参与的制度也尚未健全.建议通过更加注重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对非政府主体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宣教或培训、落实非政府主体的政策磋商权利以及基于行业主体的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其自律等方面,初步构建我国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率.
Research on Drug Safety Governance in Australia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陈佳妮、陈永法

展开 >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 211198

澳大利亚 药品安全 治理体系 启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学科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5BZZ052CPU2018GY40

2020

中国药房
中国医院协会,中国药房杂志社

中国药房

CSTP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956
ISSN:1001-0408
年,卷(期):2020.31(5)
  • 1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