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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协议司法审查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行政协议司法审查中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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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对行政协议的行政性进行审查既是新司法解释适用的先决条件,也是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重要标准.目前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存在审查步骤不清、依据不明等诸多障碍,虽然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①已出台完善,但依然对举证责任分配不清、立法不切实际的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因而,要明晰问题产生的源头,就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合约性审查三个层面进行类型化操作,填充实质举证责任,细化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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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堂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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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关键词:
协议行政性
司法审查
举证责任平衡
类型化操作
出版年:
2021
DOI:
10.3969/j.issn.1674-6287.2021.04.018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中共伊犁哈萨克自冶州委员会党校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学院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125
ISSN:
1674-6287
年,卷(期):
2021.
(4)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