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主张以物为事,《庄子》则地提出了不以物为事的命题.在《庄子》的视域中,物既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对象物,也不是儒者视域中需要人之参赞的未开、未成之物.相反,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具有自然完整性,而做事意味着偏离万物自在的运行,并损伤万物的自然完整性.《庄子》主张化事为行,逍遥于无事之境,进而与万物相感共在而不相伤.《庄子》也意识到修道者身处世俗免不了做事,面对不得已之事,修道者应保持内心的宁静并将自己的行动寄寓于不得已.《庄子》对物、事以及物事关系的理解别具一格,为我们反思古人对物与事的经验以及反思物与事在当代哲学中的思想位置提供了丰厚的理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