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23,Vol.50Issue(6) :333-340.DOI:10.3969/j.issn.1673-3851(s).2023.03.010

数字时装秀的作品类型及权利主体

Types of works and subjects of rights for digital fashion shows

姚梦媛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23,Vol.50Issue(6) :333-340.DOI:10.3969/j.issn.1673-3851(s).2023.03.010

数字时装秀的作品类型及权利主体

Types of works and subjects of rights for digital fashion shows

姚梦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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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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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时装秀是时尚行业顺应数字经济浪潮而生的产物.将数字时装秀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契合立法目的、满足保护要件,有利于保障数字时装秀主办单位的正当权利,优化时尚行业营商环境.通过比较分析方法,在借鉴法国、英国关于时装秀保护模式的基础上,探求我国数字时装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类型及权利主体.从选择编排阶段而言,数字时装秀构成汇编作品;从拍摄录制阶段而言,以数字时装秀呈现的艺术效果为判断独创性高低的标准,构成视听作品或录像制品.数字时装秀属于视听作品时,主办单位是著作权主体;数字时装秀属于录像制品时,主办单位和模特分别作为录制者和表演者,均是邻接权主体.该研究可为完善我国数字时装秀著作权保护制度、推动时尚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有益思路.

关键词

数字时装秀/独创性/视听作品/录像制品/表演者/类型/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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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

影响因子:0.311
ISSN:1673-3851
参考文献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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