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迈入了一个新阶段.从融合教育的视角来看,该草案在原则上特别强调了教育机会平等、学生受益权平等并提出国家要采取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以及要在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方面向残疾儿童倾斜等措施,以落实对残疾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该草案将幼儿园对残疾学前儿童的入园门槛降低为"能适应其生活",具有进步意义,但对"特殊需求"的定义尚欠明确,并应考虑在后续的立法工作中从法律层面上真正支持所有学前儿童都能为普通幼儿园所接纳,以及应特别体现对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设置融合性幼儿园(班)的支持.
基金项目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课题(BHA230157)
2022年丽水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规划课题(2022SD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