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论明代私习天文之禁的张弛
论明代私习天文之禁的张弛
Tension and Relaxation of Prohibition of Studying Astrology Privately in Ming Dynasty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维普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大明律》禁止私习天文,然而经历了明初的厉禁之后,禁令自明仁宗时起逐渐废弛,至万历朝的南京教案中似又重新活跃.细究明中后期不同主体对私习天文所采取的态度,总体上官方听任乃至鼓励私人传习天学,而私人却敬而远之.该法律从实施层面已然沉睡,但律条文本的存在使它以另一种形式活跃着.驰禁源于天学地位的相对下降,以及天学人才匮乏现实情况;而祖制、华夷之辨等因素又使私习天文之禁的残响贯穿于有明一代.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尤佳君
展开 >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关键词:
明代
私习天文之禁
天学
祖制
出版年:
2021
DOI:
10.15994/j.1000-0763.2021.05.012
自然辩证法通讯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自然辩证法通讯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374
ISSN:
1000-0763
年,卷(期):
2021.
43
(5)
参考文献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