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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私习天文之禁的张弛

Tension and Relaxation of Prohibition of Studying Astrology Privately in M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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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禁止私习天文,然而经历了明初的厉禁之后,禁令自明仁宗时起逐渐废弛,至万历朝的南京教案中似又重新活跃.细究明中后期不同主体对私习天文所采取的态度,总体上官方听任乃至鼓励私人传习天学,而私人却敬而远之.该法律从实施层面已然沉睡,但律条文本的存在使它以另一种形式活跃着.驰禁源于天学地位的相对下降,以及天学人才匮乏现实情况;而祖制、华夷之辨等因素又使私习天文之禁的残响贯穿于有明一代.

尤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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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明代 私习天文之禁 天学 祖制

2021

自然辩证法通讯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自然辩证法通讯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374
ISSN:1000-0763
年,卷(期):202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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