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三教互动的全面展开使佛教的因果报应论、佛性论等被纳入孝道思想,促成先秦以来的"孝善一体论"在理论形态上发生变化.作为孝善之"体"的"仁"与"佛性"并立,"善"作为儒家沟通"孝""仁"的理论媒介被增益了因果报应论的内涵."孝善一体"的理论模式,由先前的"孝—善—仁"结构拓展为"孝—善、因果报应论—仁、佛性".魏晋以后,佛教为回应"有违孝道"的责难,强调对众生之"大孝",将行孝的范围扩延到佛、法、僧三宝."孝"被增益了"戒"的内涵,呈现"孝戒一体"的理论形态.魏晋以后的行孝形式,在顺、敬、忠等基础上,增加了接引父母解脱、持戒向善、增长智慧等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