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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为契机,加强图书馆法制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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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项目.图书馆界除应对<公共图书馆法>将要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立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外,还应以立法为契机.澄清一些在观念认识上的误区,建立一支优秀的图书馆法理论研究队伍,引导读者关心和重视自己的权利.关注图书馆立法,努力提高图书馆员整体素质,为我国图书馆首部基本法的出台,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刘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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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湖北省,438002

公共图书馆法 图书馆 法制观念 法制环境建设

2010

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
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小学图书馆委员会 学苑音像出版社

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

ISSN:
年,卷(期):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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