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是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助力农牧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其制定标准是否合理直接影响政策实施效果.《西藏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了补奖标准,本文旨在评估其合理性,提出调整建议,为西藏自治区"草奖政策"提质增效、草原生态保护和提升农牧民收入提供依据,为类似地区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标准体系提供科学的评估方法参考.[方法]以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为案例,基于2016-2020年草地资源承载力、草畜平衡分析,采用机会成本法估算补奖标准,与第三轮"草奖政策"制定的标准进行对比评价,提出调整建议.[结果]①山南市草地质量分布具有空间异质性,草地总体质量高于西藏自治区平均水平,2020年理论载畜量为321.25万头,实际载畜量为338.75万头,共计超载17.5万头;②2016-2020年,山南市实际畜牧总量下降了2%,其中6个区县畜牧量呈下降趋势,当前草畜平衡状态为:措美县、贡嘎县、加查县、乃东区、曲松县与桑日县6区县处于超载状态,错那县、洛扎县、扎囊县处于载畜不足状态,其余3区县均处于草畜平衡状态;③政府第二轮草原补助奖励实施方案中发布的载畜量与本文测算出的理论载畜量相比,除了错那县、洛扎县和加查县,其余区县基本相符;④政策制定的第三轮补奖标准较为科学合理,本文测算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和禁牧补助标准分别为2.6和8.0元/亩,比政府标准分别高出0.1和0.5元/亩.[结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标准相对比较合理,结合补奖政策文件的原则和目的,建议山南市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进一步提高标准,且根据区县发展合理分配生态补奖,提升农牧民收益,增强政策激励作用,全面发挥新一轮的生态保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