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乾隆八年,朝廷以村为单位划拨了草厂,其所有权归村中全体蒙古共有.草厂划拨之后,明令禁止开垦.随着山西民人的大量到来,蒙古将草厂私自租给民人耕种,使其陆续被开垦成农田.但不能因此认为禁开草厂的律令徒具虚文.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时常将这一律令变成谋利的工具.在此过程中,草厂与户口地、粮地、天主教教堂土地等其他类型的土地纠缠在一起.不同类别土地之间的界限呈现出变动不居、模糊不清的样貌.流动的土地关系折射出的是蒙古与民人错综复杂的关系.在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中,把握土地与人群的流动关系,使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归化城土默特社会变迁的复杂图景.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ZS053)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教育委员会卓越学科领域计划(第五轮)“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