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林佑达

双月刊

1674-4853

fjgzxb@163.com

0591-83430041 83466493

350007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Academy
查看更多>>本刊是福建省公安厅主管、福建警察学院主办的研究犯罪学、警察科学、法学的社会科学理论期刊,是我省公安系统唯一的一份学术期刊,属本科学校学报。本刊的宗旨是为公安教学、科研以及公安业务工作服务。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中法治建设与改革的双轮驱动

    宋灵珊
    1-7页
    查看更多>>摘要:法治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的法治历程有力印证了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法治现代化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实现了法治建设与改革的双轮驱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国应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法治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通过先行先试发挥试点在法治建设与改革中的价值,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自我完善,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

    高校"四史"教育整体性构建的原则、逻辑与路径

    洪书源
    8-13页
    查看更多>>摘要:"四史"蕴含政治性和思想性的特质,高校"四史"教育整体性构建是形成"大思政"格局,推动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政治性、对立统一性、整体性原则推动"四史"融入大学课程建设,应从理论渊源、理论指导、理论依据3个层面明晰其构建的演绎与深化.其实践路径则在于科学把握"四史"的共通性,坚持"大历史"观与系统化思维.纵向层面应整合"四史"中鲜活的历史资源和理论逻辑资源,构建科学的教学体系,分阶段、按学制推动学段衔接,多维培训与立体评价,坚持整体统筹.横向层面应整合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资源,促进各类课程与"四史"教育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四史"教育整体性内在意蕴实践指向

    侵财类犯罪中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审查及制度完善

    尹伯群
    14-22页
    查看更多>>摘要:现阶段的涉案财产价格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在刑事司法中适用将导致认定主体及文书名称不统一、内容"有名无实"及证据归类各异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规定效力层级较低,地区限制性较强,价格主管部门垄断启动权和缺乏协调机制.此外,公权力之间天然的亲近感和"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削弱了对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的重视度.法官应当参照鉴定意见审查、认定的规定,着重审查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的可采性.在此基础上,通过确立档案移交制度,赋予辩护方委托价格认定的权利,引入专家陪审员,完善我国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制度.

    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去行政化审查路径侵财类犯罪

    AI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研究

    吕培霖张文韬
    23-31页
    查看更多>>摘要:AI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不断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尤其当AI技术被不法分子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时,由于其具有门槛更低、迷惑性更大、犯罪效率更高等特点,给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带来极大挑战.目前,AI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面临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行业监管不严、宣传防范有所欠缺、打击难度不断增大等问题.可以从整体性治理的视角切入,通过完善立法、打防并举、加强宣传、技术赋能等途径,提高AI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AI技术电信网络诈骗社会治理整体性治理

    论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界定

    张朔宁
    32-42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危险作业罪",是我国刑法保护呈现出评价前置化、保护时间提前化倾向的标志之一.其中,认定"现实危险"成为本罪适用的关键.在规范角度,应当将现实危险界定为具体的、故意的危险;在实践角度,根据现实危险的程度可以将本罪的行为分为危险阙如型、结果轻微型与结果迫近型.进一步而言,对于"结果迫近"需要进行客观化认定,也就是采取法律的视角、事后评价的标准,根据行为方式、未发生实际损害的原因将行为进行分类,从而划分罪与非罪的界线.同时,充分考虑非罪认定后的行刑衔接问题,保证"现实危险"在作为人罪要件的同时,也作为出罪要件发挥作用,推动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共同发力.

    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具体危险犯故意犯

    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犯罪侦查的规范化

    陈红君王郑琦
    43-54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犯罪侦查,技术性得到认可,而合法性受到质疑.立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侦查协助义务的规范来源,梳理其义务类型,发现网络服务提供者侦查协助义务的运行面临标准错位、机制空位、保障失位、监督缺位等现实掣肘.因此,应通过明确协助的形式要件、推动其标准化进程,区分协助的案件范围、完善分类分级协助机制,优化协助要求的事前审批、实施协助成本的保障补偿举措,强化侦查机关内外有效监督机制、完善权益救济渠道等途径,最终实现侦查机关网络犯罪侦查工作的合法化与规范化.

    网络服务提供者侦查协助义务网络犯罪侦查规范化

    论刑事侦查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黎相晖
    55-66页
    查看更多>>摘要:整体侦查规则体系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局限,以及具体制度中技术侦查措施规范对大数据侦查的规制失灵,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以大数据侦查为突出代表的侦查行为干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客观风险.对此,应当建构起刑事侦查中个人信息权利体系和大数据侦查规制体系.个人信息权利体系包括侦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权利以及侦查机关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大数据侦查规制体系对大数据侦查行为和个人信息主体实行层级化程序控制和区分保护,并以比例原则严格约束大数据侦查行为的使用.此外,还应当建立监管制度与权利救济制度来确保刑事侦查中的个人信息安全.

    刑事侦查个人信息大数据侦查行为权益保护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执行困境与优化路径

    刘琪王欢欢
    67-74页
    查看更多>>摘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是公安大数据战略背景下智慧社区警务的重要举措之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政府层面、配套层面以及社会层面的执行困境.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完善配套条件,强化相关配套支持;采取多元方式,引导社会多元主体有效行动.

    智慧安防小区社区治理社区警务

    被害人危险接受处理模式之检视——自我答责理论之提倡

    丁华宇孟念
    75-85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被害人于危险接受场合下的刑事责任归结问题,既有的流变进路在自身逻辑上难以自洽,均无法圆满地妥善解决.处理危险接受案件,应以被害人自我决定权为基准.自我答责理论从被害人的自由意志出发,明确了被害人基于自由意思而陷入危殆化,形成了"意思、行为与结果的统一体",所发生的法益侵害结果应归属于自己管辖领域,由其自我答责.自我答责理论的适用需加以限制性条件,避免责任认定混乱,在充足条件之后,可将自我答责理论适用于3类危险接受场合,以为司法实务中出现的疑难案件提供理论补给.

    危险接受自我答责客观归责自我决定权被害人

    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预交罚金的制度化构思

    林吴越劳佳琦
    86-97页
    查看更多>>摘要:实践中法院为解决罚金刑执行难的问题,创设了预交罚金的方法.预交罚金存在着"以钱买刑""未审先判"等问题,并且定位模糊,这导致其未能得到广泛认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立给预交罚金的完善与进化带来了新的机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预交罚金的理论和实践需求、量刑建议及量刑协商提供了制度化载体.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框架内,预交罚金应当以检察院为实施主体,成为认定"认罚"依据的重要情况;结合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建构新的替代保全制度,形成罚金刑执行的双重保障.

    预交罚金认罪认罚财产保全替代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