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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法学评论

肖永平

双月刊

1004-1303

430072

湖北武昌珞珈山

法学评论/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学术性刊物。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推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读者对象为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学爱好者。有英文目次。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对外关系法》与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新发展

    莫纪宏
    1-10页
    查看更多>>摘要: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第30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和协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是我国法律文本首次明确条约与宪法之间的效力关系以及真正在制定法规则体系中确立了"宪法至上"原则.根据《对外关系法》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确立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合宪性审查职权为核心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不仅使得审查对象的范围得到了拓展,更重要的是合宪性审查有了新的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可以成为合宪性审查的确定性标准.因此,《对外关系法》的正式实施为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注入了新活力,使得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在制定法规则体系中获得了最高的法律权威,有助于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对外关系法》《立法法》条约宪法至上原则合宪性审查

    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欧盟模式"批判

    王晓晔
    11-24页
    查看更多>>摘要:互联网大平台因为存在网络效应、规模经济以及大数据等特征,明显具有垄断或寡头垄断趋势,因此这个领域强化反垄断监管在国际上乃大势所趋.欧盟《数字市场法》是世界上首个通过事先禁止性规定监管数字大企业的法律制度.随着这部法律的生效,很多人在观察布鲁塞尔在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的效应,我国也有人考虑引入欧盟模式监管我国的互联网大平台企业.但是,学习借鉴外国法律制度应当考虑本国国情.我国是否采取欧盟模式,不仅应当评估我国反垄断法在平台经济领域实施的效率和前景,而且应当考虑一揽子的事先禁止性规定是否有助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欧盟《数字市场法》

    发展主义人权观的奠基与传承——纪念李龙教授

    张万洪
    25-36页
    查看更多>>摘要:发展主义人权观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发展与人权的关系,强调发展对于人权的基础作用,将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人权,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体系.自由主义人权观没有准确地理解发展与人权的内涵,未能发掘二者之间的底层逻辑,因此无法协调发展与人权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既是发展的主体,也是人权的主体,发展与人权被囊括在"人的全面发展"之中.以此为指导,发展主义人权观认为,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是人权的基础,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了实现人权目的,应将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人权,但这不能成为牺牲其他基本人权的理由.随着全球发展环境的变化,"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无法论证发展的优先性和各国探索本国人权道路的合理性.应在发展主义人权观和全球发展倡议指导下,将发展视为人权的基础,构建"以发展为基础的人权"理论.

    发展主义人权观以发展为基础的人权发展权利宣言全球发展倡议

    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规范内涵与发展逻辑

    陈佩彤
    37-45页
    查看更多>>摘要:现行宪法第31条规定的"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和第62条第14项全国人大决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既有表述上的亲缘性,又有内涵上的差异性."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是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着眼于国家对特别行政区的宏观设计与管理的重要制度,是关于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特殊制度的综合体系,其以国家为规制主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全国人大作出的决定为主要表现形式.二者并不等同.为了实现制度效能,特别行政区制度可以通过全国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方式不断发展,宪法为其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发展空间.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意涵的明晰将为其发展和完善提供规范和价值指引.

    特别行政区制度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自洗钱入罪后共同犯罪认定的规范判断

    陈伟
    46-57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洗钱入罪作为刑法修订的现实变动,虽然对接了从严惩治洗钱行为的政策立场,但同时也给洗钱罪共同犯罪认定的规范判断带来了现实难题.自洗钱入罪后共同犯罪的实践认定应立足本土化犯罪成立要件,结合二元区分制的犯罪参与体系进行形式和实质的综合判断.自洗钱与他洗钱结合实施的共同行为,根据主观意思或者客观行为难以区分正犯与共犯,相互协作与共同加功的特质也较难界分支配地位,需要结合因果作用力进行个别判断.洗钱共同犯罪的认定不能泛化随意,应当以共同违法行为的存在为中心轴,对第三方参与的洗钱行为进行审查与筛选.第三方介入事前通谋的行为是否具有刑事可罚性,需要结合具体通谋的内容判断责任可谴责性和罪刑评价的妥当性,不应把单纯针对洗钱的通谋行为穿透到上游犯罪之后进行并罚论处.

    洗钱罪共同犯罪自洗钱规范判断

    公益保护请求权论

    王福华
    58-69页
    查看更多>>摘要:公益保护请求权,是公益诉讼适格原告向法院及侵权人主张的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的权利,是公共利益与诉讼程序的结合点.公益保护请求权理论阐释了公益诉讼原告适格及公益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构成公益诉讼理论的关键点.公益保护请求权属救济权和裁判请求权,确定了公益救济方法或保护手段,避免诉前程序肿胀及"非讼化".公益保护请求权的规定涵盖私法与公法两个领域,前者包括赔偿性、预防性、恢复性及人格抚慰性公益保护请求权,后者主要指基本权利保护的请求权,其行使常伴随价值判断,以解决公益保护竞合问题.基于公益类型,公益保护请求权可分为纯粹性公益保护请求权与聚合性公益保护请求权两类,前者注重保护整体公共利益,属于客观诉讼,检察机关适宜作为请求权主体;后者则是个人利益的集合,属于主观诉讼.公益的统一性保护,要求充分考虑公益的重要性、私益受损程度及社会整体利益.

    公益诉讼立法公益保护请求权抽象性公共利益聚合性公共利益

    保理中基础合同协商变更或终止的限制

    李鸣捷
    70-79页
    查看更多>>摘要:债权流通与债务人保护间的价值权衡是债权转让法中的重要课题,保理场合亦莫能外.保理同时涉及保理法律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意思自治原理支配下,基础关系当事人本可自由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在保理场合,因基础合同变更或终止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价值贬损进而损及保理人利益实现,故制度层面需设利益平衡机制,有效协调保理人与债务人间的利益冲突.鉴于此,《民法典》第765条针对让与通知到达后基础合同协商变更或终止,设以"有正当理由"与"未对保理人造成不利影响"两项限制事由,满足其一即可对保理人发生效力.本文拟就此展开教义学分析,以期助益于审判实践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保理基础合同协商变更或终止动态体系论

    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制度困局与裁量规范

    杨涛
    80-91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从补充型、兜底性条款演变为主导型、绝对化的损害赔偿量化方法.这一趋势虽有违立法初衷和制度理性,却隐含着深刻的现实基础和内在诱因.现今,法定赔偿走向异质化,正遭逢立法与司法规范冲突、规则运行的肆意风险、价值指向模糊不明等诸多制度困境和法治危机.通过检讨,法定赔偿的司法主导模式存在强任意性和弱规范化的裁量结构缺陷,放任行使难免激发负面效能.认识论上,不宜简单将其视为司法效率优先的概念工具,而是秉持赔偿公正与司法效益协调统一的价值构造代之.基于此,在肯定司法必要裁量赋权的同时,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回归裁量规范的本旨要义,恪守妥帖的功能立场,围绕司法判赔裁量展开立法技术运用和要素规则指引,限制消解其不利因素,舒展张扬其优势特点,以契合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目标与宗旨.

    知识产权损害法定赔偿裁量

    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的规范类型与限度修正

    胡明
    92-100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会保险兼具保险性与社会性,在保持财务独立的基础上,还有赖于财政支持.立足宪法实施高度和法制统一层面,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可凝练为政府投保责任、风险预防责任与成本补偿责任.为避免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的过度放大,将其定性为财政兜底责任、财政担保责任、财政适度责任的认知都存在偏差.对此,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责任的规范路径,应明晰社会保障制度中财政介入的区别,在精算平衡下划定财政补助责任、在预算平衡下消解财政过度依赖以及实现两种平衡的有机对接.

    社会保险制度财政补助规范分析保险原理财政治理

    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之检讨——兼论相关司法解释之制定

    王红霞
    101-109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公司法》创立的股东失权制度旨在维系公司资本真实,督促认缴股东按时出资.虽有诸多亮点,但基于相关者利益影响分析和行动者反应测试,该制度面临规范与实施两个维度八项主要问题:对于失权股东、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而言,临界失权可能导致股东同时丧失控制权能、按比例补缴必然冲击公司股权结构、失权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不明、公司债权人利益也被一定程度忽略;预判制度实施后的市场主体反应,存在规则屏蔽规则、规则架空规则、规则悬浮空置、规则目的落空等具体风险.究其根源,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是等比例失权,其消解了制度的惩罚性.合同解除之民法逻辑,与股权及公司等商事关系的不适配由此暴露出来.通过新《公司法》司法解释明确股东欠资的多种应对路径并引导公司自治方向,辅以董事勤勉忠实义务压实董事责任,可一定程度缓解上述困境.

    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合同解除惩罚性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