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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法学评论

肖永平

双月刊

1004-1303

430072

湖北武昌珞珈山

法学评论/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学术性刊物。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推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读者对象为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学爱好者。有英文目次。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平台规则效力判定标准的重构

    黄绍坤
    110-120页
    查看更多>>摘要:平台规则是平台治理的依托,通过对其效力的控制,可以有效保障用户利益,优化平台生态.现有立法和司法实践关于平台规则效力的判定标准存在认知错误,难以应对网络新问题和实现平台治理优化,需要予以重构.在数字空间,受平台公共属性强化、平台组织化、社会关系与平台规则相互嵌入、平台规则具备强制履行性等因素影响,平台规则已经成为嵌入算法的新型规则,处于合同与法律的过渡地带,特征更趋向规范性文件.平台规则的效力判断不能直接套用格式条款效力判断规范,而应有限借鉴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效力判断标准,从主体权限、程序、实体内容三方面加以考察.当平台规则"权限"越位,违反制定、修改、提示程序,或内容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赋权均衡原则、比例原则、非歧视原则时,相应条款应属无效.

    平台规则效力判断格式条款私权力司法审查

    麻精药品的双重属性对司法定性的影响——兼论妨害药品管理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关系

    方文军
    121-131页
    查看更多>>摘要:部分被管制的麻精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当其用于治疗疾病时是药品而不是毒品.以往,对出于医疗目的违规销售麻精药品等行为不作为毒品犯罪处理,而是多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药品管理罪后,对违规销售合法生产的药品(包括麻精药品)的行为能否作为犯罪处理存在较大争议.并行论认为两罪并行不悖,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即使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仍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排斥论认为妨害药品管理罪缩小了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范围,对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行为也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为体现对毒品犯罪的从严惩处,本文赞成建立在排斥论基础上的折中论,即总体上肯定排斥论的观点,但当涉案药品为麻精药品等特殊药品时,可以采取并行论的观点.为落实折中论,宜尽快修订相关司法解释或制定司法解释性批复,并适时修订《刑法》,明确规定违规销售这些特殊药品行为的处理规则.

    麻精药品双重属性司法定性妨害药品管理罪非法经营罪解决途径

    "房住不炒"的租赁法保障——以住房租赁合同的规范构造为中心

    袁野
    132-141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已然成为我国中心城市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关切,完善住房租赁法制是落实"房住不炒"政策、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应有之义.住房租赁合同的规范体系构成租赁法制保障的中心.形式规制方面,法定书面形式应当贯彻于住房租赁合同的各个阶段.同时,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既能增益城市人房双控治理模式,亦可协力私法层面"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的对抗效力.内容调控方面,当前阶段租金管制宜予谦抑,应当允许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上涨,在行政阶段和司法阶段规制出租人的恣意涨租.随着出租人企业化、规模化日渐成形,住房租赁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控制问题不可不察.最后,可以通过出租人的解除权限制、损害赔偿和继受保护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约保障.

    房住不炒住房租赁合同形式规制内容调控续约保障

    中国古代法典传统与当代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张梓太
    142-155页
    查看更多>>摘要:"诸法合体"是中国古代法典与当代生态环境法典共同的形式特征,"法律自然化"是中国古代法典与当代生态环境法典相续接的实践理路.中国古代为克服"诸法合体"的弊端,形成了"统分结合,以类相从"与"繁简适中,形式多样"的法典传统.当代生态环境法典应坚持走适度法典化道路,建立特殊于普通法律的法典修改机制,借鉴古代法篇续造的法律传统,采取法典法与单行法并行的立法模式,以保证中国生态环境法典兼具综合性、体系性、稳定性与开放性的特征.中国古代法典秉持"天人合一"理念,在"法律自然化"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命模式".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向本土"生命模式"回归,克服近现代环境法典过于倚重"技术模式"的弊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指引,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典.

    中国生态环境法典古代法典传统诸法合体天人合一生命模式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会典》模式探讨

    徐祥民
    156-169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明会典》是法.它既是法又具有历史文献汇编的某些特征的状态,是由中华法系刑事法律单独成典立法传统下非刑事法律规范不断生长但又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部门的"不成熟"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大明会典》的基本编纂模式是"汇纂",其编纂体例可以概括为"先后具载,旧章亦存";"本条开放,随时增益";"事务相关,文书互见,有详有略";"律、例、事例分阶合编";"随时随事补纂、改正"等几个方面.我国环境法体系尚处在"不成熟"阶段,不具备以"创纂"模式编纂法典的条件.借鉴形成于法律发展和立法技术均"不成熟"时代的《大明会典》的编纂模式,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应以"汇纂"为基本编纂模式但不排除实施部分"创纂",以研究设计大"纲"为编纂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互见"体例对既存法律文件在不同篇章中做或详或略的安排,以多阶法律文件合编体例全面"汇集"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成就.

    生态环境法典大明会典法典编纂汇纂创纂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治理的多重困境与路径革新

    郭德香
    170-181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出境治理关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贸易繁荣.当前,我国的数据出境安全治理面临着多重困境,主要表现在数据安全的概念过于模糊难以成为法治价值目标,数据出境规则设计不周延难以有效监管数据出境,数据出境监管过严导致黑灰数据产业难以遏制等.数据出境安全治理的困境根源在于技术安全难以保障,数据出境安全治理的本质价值在于确保政治安全,信用法治是合理平衡个人隐私安全与商业利益安全的创新路径.通过对我国数据出境安全治理规则的界定、解读与适用的思辨研究,建议我国在立法上确保个人权益与商业利益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以促进数字技术的提高,进一步丰富数据出境安全治理规则以确保政治安全,多措并举引导数据出境安全治理规则的灵活适用以建设信用法治,多元共治推动数据出境安全治理的深入落实以实现我国数据出境的路径革新.

    数据安全数据出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准合同条款

    先秦法政思想的近代调用与当代重塑——从"春秋国际公法观"到"天下理论"

    魏磊杰
    182-196页
    查看更多>>摘要:西法东渐初期,吸纳西方传教士的既有做法,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晚清士人秉持一种通经致用的比附之法,以图借助先秦法政思想重构新的普遍主义世界观,最终达致有效应对西方殖民现代性知识"入侵"之目的.经历百年沉寂,伴随中国崛起,当代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者在新的世纪赓续了这一知识传统,此等"春秋国际公法"观背后的思维逻辑又被重新发现和调用,以求在学术层面有效推助各自学科本土化之同时,亦能在政治层面为业已进入后现代性时代的人类社会提供一种更为公平的世界愿景.对中国知识精英调用先秦法政思想的百年历程进行系统梳理,可为当下必然需要依托传统法政资源塑造的中国国际关系/国际法新观念的对外投射提供诸多镜鉴.

    先秦法政思想调用"春秋国际公法"观天下理论现代性

    启事

    《法学评论》编辑部
    封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