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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胡和平

双月刊

2095-1140

hnga@chinajournal.net.cn hnjcxyxb@163.com

0731-82791770

410138

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远大三路9号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Hunan Public Academy
查看更多>>本刊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以深化公安理论研究、推进公安法制建设、服务公安工作实践为已任。学报特辟“当代中国农村法治扫描与研究”专栏,对当代中国农村法治善进行多角度扫描及深层次研究,欢迎投稿。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当代中国农村法治

    5页

    脱贫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及其现代化

    欧三任
    5-13页
    查看更多>>摘要: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是脱贫村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内容,是脱贫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构建现代化治理模式的过程中,脱贫村面临经济脆弱、社会组织发育不足、政治发展缓慢等困难,为此必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积极构建村庄内部现代化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大力健全村庄共建共治机制.

    脱贫村治理体系法治现代化

    西南彝区"大调解"体系的现状及改进对策——以楚雄彝族自治州为例

    陈勇
    14-26页
    查看更多>>摘要:西南彝区的"大调解"体系是一种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是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地处西南彝区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各县市在积极探索"大调解"体系的实践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共性层面和个性层面的不足,如全国性法律支持不足,与国家司法体系衔接不畅,习惯法与国家法存在冲突,资源配备不足,社会认同度不高,案件处理效率有待提高,"双语调解员""双语法官"数量不够等.为此,西南彝区的"大调解"体系应与诉源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以便为西南彝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出贡献.

    西南彝区"大调解"体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私鉴定的审查判断规则研究——以450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苏靖雯
    27-38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证据规定》第41条关于私鉴定效力的规定过于粗疏,未能向法院系统阐明如何审查私鉴定的问题,进而导致司法实践对私鉴定难以形成统一的审查路径.无论是将私鉴定意见严格界定为某一种法定证据类型并对其采用相应的证据审查规则,还是径直否认其作为证据资料使用的能力,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足.基于私鉴定的基本特征与现实需求,应当肯定私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以作为证据资料的当事人陈述为主要参考类型,结合司法鉴定的审查事项设计,对私鉴定的审查判断规则作出具体构建.

    证据审查私鉴定司法鉴定当事人陈述

    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框架、现实困境与路径优化

    朱兵强张可淳
    39-48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的框架构建,一方面需要社会信用体系为其适用前提和责任追究提供风险防控机制;另一方面需要通过主次申请材料的合理区分有效调和受理程序的革新与许可条件的规范约束之间的冲突,避免容缺受理异化为容缺办理.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在实践中仍面临着合法性诘问、适用条件松紧不一、适用事项泛化以及失信惩戒措施合理边界模糊等现实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借鉴总体类推的漏洞填补方式对其进行正当性释疑,以统一基准的方式框定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的适用边界,并在失信惩戒措施的采用上遵循比例原则以实现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平衡.

    行政许可容缺受理信用承诺

    我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研究

    刘跃延
    49-57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试点法院对家事调解以及家事审判方式的探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最高法于2018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属于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但其中关于家事纠纷诉前调解的规定明显与《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的先行调解制度相冲突,这就使得部分试点法院的诉前调解行为超出了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存在诉前调解范围混乱、依职权启动诉前调解违反法律规定、司法权提前介入家事纠纷等问题.为推动我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后续家事审判的立法应明确诉前调解的范围、性质与后续衔接程序.试点法院依职权启动家事纠纷诉前调解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家事审判改革应在法治原则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家事审判家事纠纷诉前调解

    论我国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以欧盟《人工智能法》为借鉴

    周睿刘湘琛
    58-65页
    查看更多>>摘要: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语言理解与生成、知识推理等方面具备极大的潜力.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推动网络迅猛发展和各行业深刻变革的同时,也引发了知识产权争议、隐私及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且由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立法缺乏高度的预见性与明确性,使得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我国的应用风险加剧.所以,必须加强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立法,从技术层面建立一个透明可信赖的算法评估标准与能够自我纠正、持续优化的AI生态系统;从法律层面借鉴、吸收欧盟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完善我国未来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保护措施,为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ChatGPT人工智能数据主体算法评估

    我国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践困境与完善进路——以第三方监管人问题为切入点

    李荣张佳星
    66-73页
    查看更多>>摘要: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大制度创新,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该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实践中,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尚不完善,其在第三方监管人的选任以及第三方监管人的费用承担等问题上存在实践困境.为完善我国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应健全第三方监管人选任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监管人的费用承担模式,以期对深化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所裨益.

    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三方监管人合规监管

    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构研究

    刘煜宇董晋丛林
    74-83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路径之下,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是否应当以及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面临法律层面规定欠缺、认定标准模糊不清、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困境.从精神损害赔偿与侵权责任理论的内在一致性、与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高度契合性出发,结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后,未成年人普遍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事实,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具有理论根基与实践需求.基于此,应当构建和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层面上,赋予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制度构建上,参照我国民事纠纷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和相关司法实践,建立以精神损害事实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的精神损害赔偿认定标准,同时规范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程序.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认定标准

    碳排放单位伪造碳排放数据的刑法规制——兼论碳排放权的性质及权属

    袁龙明越
    84-92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气环境碳容量具有价值性与实存性,属于自然资源.大气环境碳容量被加以时间、空间与数量的限定,具备了特定性与相对可支配性,是适格的物权客体.碳排放权既非用益物权亦非准物权,而是以大气环境碳容量为客体的所有权.未转让给个人或单位的碳排放权归国家所有.超额排放温室气体并伪造碳排放数据是一种逃费行为.若碳排放单位超额排放温室气体时已具有数据造假意图,则超额排放行为构成以碳排放配额为对象的诈骗罪,数据造假行为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构成犯罪.若碳排放单位超额排放温室气体时并无数据造假意图,则数据造假行为构成以债权为对象的盗窃罪.

    碳排放权大气环境容量碳排放配额盗窃罪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