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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理论探索
理论探索

潘峰

双月刊

1004-4175

llts@263.net

0351-7985585

030006

太原市学府街96号

理论探索/Journal Theoretical Exploration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办刊宗旨和特色,注重对深层理论性问题和重大实际问题的研究,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和前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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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旧社区空间更新的政策工具选择问题

    高聪颖
    80-86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老旧社区空间更新实践,以提升空间容量和质量.在此过程中,虽然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框架得以搭建,但面对老旧社区空间更新错综复杂的局面,仍显得力不从心.从政策工具的视角看,当前老旧社区空间更新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强制型、市场化和社会化三种类型,并以强制型为主.在老旧社区空间更新中,强制型政策工具虽然产生了明显效果,但对行政资源依赖性较强,难以形成空间更新的可持续.影响老旧社区空间更新政策工具选择的因素主要有政策目标、政策工具运用的背景、行动者的能力状况、外部制度环境和部门利益最大化取向.基于此,应通过增强政策工具市场属性和社会属性、优化政策工具指向和提升制度激励的科学性等措施来优化老旧社区空间更新的政策工具选择,实现社区空间更新的持续性.

    老旧社区空间更新政策工具

    新质生产力的劳动正义审视

    李桂花李旭东
    87-93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经典生产力概念的时代发展,将其置于劳动正义视域下阐释能够挖掘出完整的理论结构和丰富内涵.视域本身的内容是对客体的阐释前提,劳动正义在同自然、工具、主体与资本的四重关系下审视表现为生态正义规约之下的需要正义、技术正义、分配正义与"资本正义".新质生产力之"新"在劳动正义视域下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新质生产力之"新"在于生态之新,保护"自然生产力"以需要正义进行生态规约;在于科技之新,它是"死的生产力"对"活的生产力"禁锢的纾解;在于主体之新,"主体的生产力"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中呈现劳动正义的两阶样态;在于运筹之新,"集体力"在扬弃了"资本正义"后获得新的运筹方式.在劳动正义的视角下,要求新质生产力要遵循生态正义、恪守科技伦理,它不仅召唤新质分配标准,并且必须在新发展阶段上继续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驾驭资本,防止其无序扩张.

    新质生产力劳动正义技术正义资本的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变革问题

    徐政张姣玉
    94-100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质生产力是现代社会生产力的新形态,其特点体现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对生产资料的属性和运用方式产生根本性变革.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中的关键要素,其变革被认为是影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动力.劳动者变革的必要性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生产关系的变迁,包括资产所有权和劳动组织方式的演化;二是生产技术革新,低门槛、高效益的新模式涌现;三是消费结构的多元化和个性化要求劳动能力的多样性和创新性.这一过程要求劳动者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实现质的跃升.劳动者内部结构变化涵盖技能结构升级、主体地位提升、认知模式更新,劳动者外部结构面临着劳动协作方式互联互通、雇佣形式弹性化、劳动市场结构灵活配置的显著变革.鉴于新质生产力的特征,劳动者培养方向需适应此趋势,着重加强技术技能与提升认知能力,并在终身教育体系框架内激发创新意识和提升创新能力.

    新质生产力劳动者变革生产关系变迁生产技术革新劳动协作

    中国古代"法治主义"起源及其融入"法治中国"的方式

    魏治勋刘一泽
    101-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国古代的"法治主义"自何处何时发轫是一个重大的始源性问题,相关研究发现,以《管子》为代表的齐国法家思想是中国本土"法治主义"的发源之处.这种"法治主义"思想与当代法治在形式上多有相似,但从本质上看,乃君主专制工具主义的"法律之治",与当代法治的核心意涵大相径庭.尽管如此,源于齐法家的古代"法治主义"统合道、法、儒于一体,对法律与道、德等概念关系的系统论证,仍然能够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提供多方面的宝贵资源.借鉴中国古代"法治主义"的制度资源,必须以现代性价值体系为标准对其进行筛选,只有那些符合现代性价值标准的良性制度资源才具有借鉴意义,而那些与现代性价值标准相背离的劣性遗产则必须加以剔除.因而中国古代"法治主义"融入"法治中国"的基本路径,必然是以现代性价值对其再诠释、再创造的转化与融通过程.

    中华法系法治主义齐法家道法论法治中国

    "枫桥式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研究

    马成赵俊鹏
    112-120页
    查看更多>>摘要:"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赋能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语境的新产物,是应对转型期乡村多元司法需要的创新举措,是现代乡村秩序生成的重要治理要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的同时,面临着如何平衡中立审判与能动司法的冲突、如何融入乡村社会内生秩序、如何完善多元主体沟通机制等问题.完善"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乡村治理功能,要立足"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创新"进乡村、进网格"的工作方式,纠正法官拒绝裁判心理,打造专门法庭,理清审判与治理的限度;融合乡贤治理合力,探索打造汇集民意的习惯性规范;加强协同机制供给,推动标准化建设,实现联络机制的畅通高效,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枫桥式人民法庭"乡村治理非司法事务乡村内生秩序

    人工智能赋能法治的风险及其应对

    史翰青于浩
    121-128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工智能可以赋能法治已是不争的事实,通过赋能使法治主体扩增并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法治内容持续扩充并使其发生根本性重塑、法治方式创新并促成法治效果提升.人工智能在赋能法治的同时,也引发法治主体边界不清或替代危机、法治内容呈现悖论、法治方式形成技术依赖等一系列风险.对人工智能赋能法治进行风险规制,要求正确认识人工智能赋能法治的双重效应,树立积极理性的风险防控理念,科学面对人工智能赋能法治风险引发的深层次问题,形成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人工智能赋能法治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