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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张百杰

季刊

1009-1416

kkyycc@163.com

024-86272556

110161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CHSSCD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方针,遵循繁荣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诉源治理语境下对规范性文件的检察监督——以生效行政裁判为中心

    温辉
    2-9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原告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目的,在于从源头和行政行为依据上避免违法行为、解决行政争议.规范性文件检察监督既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作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规范性文件检察监督,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启动,也可以依职权发现启动.人民法院合法性认定错误是否属于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范围,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定:对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认定错误,导致"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按照监督规则应当提请抗诉,也可考虑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在适用《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 97 条时,则需要从立法体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发展的角度全面检视、理解、把握.

    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合法性检察监督诉源治理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路径考量

    许永光明月田一茗
    10-16页
    查看更多>>摘要: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适用该制度,应当在明确该制度维护企业经营、预防犯罪的适用目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体系及国情,分析该制度应适用的犯罪类型和罪量程度;同时,应注意到该制度的适用对象应为企业而非个人,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均可适用,但应针对企业的不同规模而差异化适用合规激励方法.

    合规不起诉预防企业犯罪单位犯罪

    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实践困境与出路探析

    李荣张佳星
    17-26页
    查看更多>>摘要:企业合规不起诉是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四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主要为民营企业与中小微企业;涉案罪名分布较集中,适用案件范围主要为轻罪案件;案件处理决定多为"双不起诉";合规考察期限一般在3 个月及以下.实践中,企业合规不起诉存在着运行模式与不起诉条件相冲突、"双不起诉"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及合规考察期限不明确等现实困境.在未来的制度完善过程中,应当构建独立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严格区分企业责任和个人责任,明晰企业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确定一定幅度的合规考察期限.

    企业合规合规不起诉单位犯罪"双不起诉"合规考察期限

    合成作战警务运行机制中"情"的定位与发展探析——以基层社会治理为视角

    郑雁卿曾庆华
    27-36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普遍应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升级已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公安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数据化时代探讨公安情报工作在合成作战警务运行机制中的定位与发展,对于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多警种合成作战运行机制中,公安情报工作在核心职能、多元互动、数据挖掘和情报主导作用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在明确公安情报工作定位的基础上,从治理主体、治理工具和治理机制三个维度创新其发展路径.

    公安情报工作合成作战社会治理多元主体数字赋能

    交通犯罪现状调查及治理对策研究——以S市交通犯罪治理为视角

    乔顺利安军
    37-4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建设平安S城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S市交通枢纽系统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衍生出交通风险隐患递增与群众安心出行需求的矛盾.当前,S市交通事故逐年增加,交通犯罪量大势猛,整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严重威胁着城市安宁和群众出行安全.在界定交通犯罪内涵的基础上,从犯罪原因三元论的视角讨论交通犯罪发案的主要影响因素,运用犯罪统计、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等方法,结合S市交通建设实际,揭示交通犯罪的发案形势、主要特征及形成原因,可以进一步探索治理我国城市交通犯罪的有效路径.

    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现状分析治理对策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调整问题研究

    颜竹芹
    45-51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配套程序之一,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既有调整可能,亦有调整必要.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调整工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目标能否实现.分析研究既有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调整案件,可以发现当前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调整工作存在调整原因不明、控辩协商不足、文书效力不够等问题.对此,应完善有关立法,重新审视"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内涵,建立完善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量刑建议调整工作履职规范,促进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调整规范有序发展.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调整量刑建议明显不当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路径探析

    田鹏辉任玲
    52-58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赋予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即"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作为司法审判系统的末梢,人民法庭处在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在践行"枫桥经验"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非诉讼纠纷化解资源分散、统一协作机制运行不畅、缺乏长效制度机制及经费保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边界存在模糊地带等.究其根源,主要是部分人民法庭运用"枫桥经验"开展工作的观念意识、路径方法没有与时俱进所致.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能动司法为民服务的作用,应转变司法服务理念,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诉源治理巡回审判人民调解多元解纷

    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L省涉诉信访工作为视角

    李宁席明珠
    59-68页
    查看更多>>摘要:信访制度是一项极富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肩负着民众诉求表达、民主监督的政治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逐渐进入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大量社会矛盾涌入司法领域.由于公民的法治意识尚不健全,部分民众未能从司法救济中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转而进行信访,涉诉信访由此产生.由于涉诉信访案件持续保持高位运行态势,近年来党政机关陆续发布了相关条例与意见,为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宏观制度体系,使得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有法可依.但在实践中,实质性化解的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依然不多,涉诉信访工作仍存在诉访分离难、工作制度不健全、实质性依法终结难等困境,亟需从加强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完善信访依法终结机制、畅通涉诉信访案件出口等方面入手,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涉诉信访法治化诉访分离依法终结

    特定语境下正当防卫限度之教义学反思

    陆杰凌萍萍
    69-78页
    查看更多>>摘要:由于刑法对正当防卫条款的概括性规定与现实中防卫案例的高发频率,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既是立法的盲点与痛点,也是司法的争议焦点.为进一步厘定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需要在明确正当防卫权的基本性质为主动防御权的基础上,以防卫人的身份特征、先前行为、持有武器、所处地点等不同特定语境为切入点,进行相应的教义学反思.具体包括实现不法侵害程度的预测可能性与防卫方式之间的平衡,对精准防卫与概括防卫、强度过当与时间过当、紧急防卫与非紧急防卫等范畴进行合理区分;同时,强调预防性防卫的存在必要性,最终实现对防卫限度的精细化教义学框定.

    特定语境防卫限度主动防御权预防性防卫

    撤回公诉中证据不足案件的责任汇集、卸除与再分配——以司法领域卸责理论为视角

    张英哲
    79-87页
    查看更多>>摘要:撤回公诉问题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顽疾,一直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从卸责理论的角度分析,撤回起诉程序实质上是一种疑难案件责任风险流动和再分配的过程.证据不足案件的责任产生于侦查阶段,通过撤回公诉,案件责任被拦截于法院,并重新回流至检察机关.撤回公诉后,检察机关将案件责任通过侦查机关和被告人卸除,但因此造成案件处理效力不明,从而损害被告人权益.为完善撤回公诉制度,需要通过弱化检察机关的卸责机制、加强被告人的责任承担能力等途径,对证据不足案件的责任风险进行再分配.

    撤回公诉卸责理论证据不足被告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