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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青海社会科学
青海社会科学

赵宗福

双月刊

1001-2338

0971-8455791、8450562

810000

青海省西宁市上滨河路1号

青海社会科学/Journal Qinghai Social Scienc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本刊办刊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既重视基础理论、历史问题、全国性问题,更重视应用问题、现实问题、青海问题的研究,突出区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青海绿色算力的金融支持研究

    赵勇
    90-96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工智能技术催生了算力需求的爆发式增长,而算力是高耗能产业,对能源、土地、气候等条件要求极高.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各国开始加快出台绿色算力政策,我国也及时作出"东数西算"战略部署,这为青海绿色算力产业的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青海具有无可比拟的自然优势、政策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产业优势,在绿色算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外省比较,还存在规模偏小、产业结构单一等问题.金融支持不足制约了青海绿色算力产业的发展,本文在分析清洁能源、绿色算力、新质生产力与金融支持之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对青海金融支持绿色算力产业面临的困境、成因分析和路径选择进行系统阐述,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青海绿色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绿色算力金融支持青海

    青海省民族事务立法高质量发展研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视角

    尕永强虎有泽程荣
    97-106页
    查看更多>>摘要:青海省民族事务立法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的内在要求,青海省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基本现状表明其在法律效力方面主要以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主;在生效时间方面总体呈增长趋势,2011 年和2021 年是高峰期;在法律内容方面既有内容综合的自治条例,也有涉及清真食品监督管理、义务教育、宗教事务、语言文字、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民族团结进步等具体内容的政策法律法规.根据立法高质量发展理论,青海省民族事务立法的现实困境主要在于其时代特色不够明显、规范特色不够充分、地方特色不够突出等.因此,青海省民族事务立法应从体系整合、技术优化、机制完善等三个方面进行现代化完善优化,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地方立法立法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

    李琪
    107-116页
    查看更多>>摘要:农业绿色发展是实施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随着产业振兴的推进,加快培育农业产业体系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既是增强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举.作为绿色生产转型的新引擎,农业产业体系需要进一步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三链同构",打造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结合的载体."三链同构"以横向和纵向延伸产业链为核心;以电商化、数字化打造供应链为支撑;以品牌化、特色化提升价值链为关键,相互依赖、相互协同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态价值实现—产业价值共享"的立体化农业产业系统,实现"产业增绿"与"产值添金",成为农业绿色化与产业化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当前"三链同构"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方面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应紧抓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机遇,通过搭建产业体系发展平台,健全"三链同构"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完善"三链同构"推进模式;深入推进多元主体融合,创新"三链同构"组织体系;坚持农企互惠基本原则,优化"三链同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绿色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三链同构"带动能力.

    农业产业体系三链同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绿色发展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数字普惠金融与农业绿色发展

    刘成坤程子婷危俊卿
    117-129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传统的粗放型农业增长方式逐渐向生态化转型,数字普惠金融在转型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深入研究数字普惠金融与农业绿色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以2012-2021年省域面板数据为基础,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数字普惠金融覆盖程度、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和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依次递减;数字普惠金融会通过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人力资本积累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积极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对邻近地区的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负向空间溢出效应.根据研究结果,为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推动作用,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数字普惠金融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作用机制空间效应

    云南传统盐区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与经验启发

    李何春
    130-140页
    查看更多>>摘要:云南是全国井盐的重要产地,滇中、滇西和滇南分布着大量的盐井.历史上,上述井场每年生产大量的食盐,并运销至本省各地.本文揭示食盐贸易产生的根源,分析盐区的盐官、灶户、商人、马帮、背夫、采薪者等主体,如何通过盐运古道、驿站和桥梁等纽带,围绕政治互动、经济交往、文化交融、信息传递、人群流动(含通婚)等内容,形成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机制.总结云南盐区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并探讨当下如何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推动传统制盐村落的经济建设,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合作共享的价值取向,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传统盐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云南盐区历史经验

    佛经翻译理论与佛教中国化——早期佛典汉译"厥中"论探究

    王美岭王文峰
    141-146页
    查看更多>>摘要:东晋高僧慧远是中国早期佛经中国化翻译的重要组织者.其调和了佛经翻译家道安的"案本而传"论与鸠摩罗什的"文派"主张,提出佛经汉译的"厥中"论,对当时佛教中国化及后世佛经汉译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借助佛典及其他相关文献,梳理中国早期佛经翻译中国化思想,着重将慧远的"厥中"论与道安、鸠摩罗什的翻译思想以及同一时期西方翻译家哲罗姆的翻译思想进行比较."厥中"论体现出的"文质"观是对之前佛教中国化翻译思想的突破与超越."厥中"论与哲罗姆的翻译思想存在相似性及不同之处,但"厥中"论的理论格局更高,对直译与意译的把握更加灵活.基于此,当代中国译学理论建构应坚定文化自信,挖掘传统译论价值,提升中国传统译学在国际译学界的地位.

    佛教中国化文质之争厥中论传统译学

    论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司法救济

    张祖增王政
    147-158页
    查看更多>>摘要:生物多样性损害司法救济的法律意蕴包括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可救济性"以及生物多样性损害救济的"可司法性"两个维度.于前者,生物多样性作为自然生命体的重要象征和基本组成,当其在法律上所享有的自然权利(本权)遭受外部的侵害或破坏时,依据救济权和本权的派生性关系,理应获得法律救济,可以通过为人们设定义务的形式来保障生物多样性所享有的法律权利的实现.于后者,生物多样性损害救济的可司法性指的是社会公众对生物多样性损害司法救济活动的实践、权威、制度以及结果等一系列内容在价值认知上是持肯定、认可或服从态度的,这种态度具体来源于宪法规范的支持、司法政策的指引以及多元制度体系的保障.当前,生物多样性损害司法救济所形成的法权结构,所依循的审理理念以及所寻求的空间治理目标,暴露出司法权在嵌入生物多样性损害救济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复合型缺陷.建议从建立符合法律公信力的诉讼结构,推进生物多样性损害司法救济理念的"风险化改造",以及塑造与生物多样性损害所具有的自然特性相契合的司法救济机制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生物多样性损害司法救济法权结构审理理念空间治理

    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型领域犯罪定罪量刑的理念坚守与规则变迁

    怯帅卫
    159-167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经济背景下出现的"优惠补贴"介于实物财产与虚拟财产之间.行为人骗取、盗取可即时兑换的现金返利、现金红包、商品实物等,侵犯的是被害人的绝对财产权,可定诈骗罪、盗窃罪.行为人骗取、盗取附条件使用的优惠券、代金券、消费积分等,侵犯的是被害人的抽象利益,一般宜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处罚.行为人侵入电商平台、电商商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数据,虚增、发放、充值优惠券、代金券、消费积分等的,一般不宜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行为人利用直播平台进行裸聊、淫秽直播,吸引流量、吸引打赏、吸引观众刷礼物的,社会危害性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当,应秉持积极立法观,加快刑事立法,并区分组织、策划人员与主播的刑事责任.

    数字经济优惠补贴数据淫秽物品

    文书、权力与关系:唐宋疏奏"留中"的政治史考察

    赵耀文
    168-182页
    查看更多>>摘要:唐宋君主在中枢决策与政务运作中的角色不断强化.疏奏"留中"的表征是中断信息传递、搁置政务议题,实质是君主政务决策专断权的落实、是决策结果的呈现,展现了君主驭政方式的变化.君主通过控制疏奏"留中"与"付外"的时机和节奏,将权力渗入文书流转的过程,引导政务议题、主导中枢决策.臣僚在疏奏中使用"乞留中"或"乞付外"之类的措辞是试图介入君主决策的表现,折射出君臣之间的互动与君臣关系的变化.

    留中疏奏文书信息渠道政务决策君臣关系

    从"说家"到"小说家":先秦原始小说家及其流变

    张永葳
    183-190页
    查看更多>>摘要:先秦之前小说家的最初名称当是"说家",从先秦到汉代,说家经历了史学说家和子学说家两个阶段.早期的史学说家擅长收集、记录街谈巷语之言与道听途说之事,并注重辨订正音、注解校对等文献整理工作,以此著书立说,是班固汉志中溯源的小说家;战国中后期兴起的子学说家善用譬喻等手法,包装史学说家所记录的先贤先哲、里巷智子的嘉言善语、可观之辞进谏诸侯王,由于没有核心要道而受人鄙视,被戏称为"小说家",亦即桓谭《新论》中所定义的小说家.班、桓二人从历史与当下两个视角,勾勒出先秦到汉代小说家的全貌.在汉代的文化重整中,刘向按照内容层级原则进行书籍类别的筛选,将"不中义理者"皆归入小说家,使子学说家在汉代获得了小说家这一全新的身份,使迂诞虚妄成为汉志小说家的本色,开启了后世小说虚妄的起点,这一转换在小说史上意义非凡.

    史学说家子学说家汉志小说家转换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