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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山东青年
山东青年

月刊

1004-0927

sdqnbjb@163.com;sdqnjiaoyu@163.com(教育研究)

0531-88110196;0531-82171578(教育研究)

250013

济南市山大路11号

山东青年/Journal Shandong Youth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论我国垄断协议豁免制度的完善

    卜易伟
    310,312页
    查看更多>>摘要: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初见于2008年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立法的形式上以中国国情为基础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以列举方式对豁免制度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垄断协议相关制度建立并实施已有十余年,虽然对于经济秩序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意义重大,但执法与司法实践中问题逐渐凸显.

    垄断协议反垄断反垄断法豁免制度

    以某国有控股集团为例探讨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防控

    柏春峰
    311-312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是违纪违法的风险多发时段,也是廉洁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监督的难点.本文试以某国有控股集团为例,探索着力破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难题.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风险防控

    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影响——比较法视野中的江歌案和药家鑫案

    陈澍
    313-315,317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网络民意的非理性与情绪化对上司法审判的公平性与合法性,激烈的民愤与司法审判产生了矛盾,究竟应当是法律至上还是民意为先?"江歌案"的被告陈世峰在日本获刑20年,"药家鑫案"的被告药家鑫在国内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者具体案情不同但是故意杀人的罪行都极其严重.通过比较中日两国对两个案件的审判结果,网络民意在司法审判中究竟应当扮演何种角色值得深思.

    药家鑫案江歌案网络民意舆论导向司法公正

    社会法治环境下网络暴力问题探讨及法律规制

    褚蕴恒
    316-317页
    查看更多>>摘要: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信息行业,为人们提供了大量有利的信息.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由此产生的网络暴力问题也日趋严重,它在生理、心理等诸多方面影响着部分人们的生活,造成社会生活秩序的混乱.本文将通过分析网络暴力的含义、原因、对个人和社会影响,探讨在社会法治大环境下网络暴力问题的法律规制及其他治理措施.

    网络暴力危害法律治理措施

    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兼评华政小王诉上海迪士尼乐园案

    郭丽娜
    318-320页

    欧盟邮轮旅客权益保护民事立法研究

    李靖玲
    321-322,325页
    查看更多>>摘要:邮轮产业在国际中发展迅速,尤其是欧美国家,其中,欧盟邮轮产业的发展带动其邮轮民事立法,旅客权益保护制度完善,但我国邮轮立法仍然缺失,导致实务中存在大量旅客财产人身安全的纠纷.在我国2019年正式拥有第一艘中国籍邮轮"鼓浪屿"号的背景 下,邮轮旅客权益保护民事立法势在必行.因此,我国应当借鉴欧盟有关邮轮旅客权益保护民事立法的先进经验和制度,为我国邮轮旅客权益保护民事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

    欧盟邮轮旅客权益民事立法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司法判决研究

    王申豪谭娟
    323-325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股东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利益损害,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应运而生.我国自2005年引进之后,不仅弥补了有限公司的封闭性和人合性的缺陷,而且使中小股东、公司及大股东三方实现共赢.笔者根据对全国2013年01月01日到2018年04月01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纠纷140份判决的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存在连续五年盈利未分红要求十分严格、转让主要财产规定不具体、股东主体资格认定不准确、回购的合理价格没有标准等司法实践问题.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

    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

    李兴越
    326-327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文简要描述了"数据资产"在现今社会中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数据资产"被侵权的关系认定与责任划分,由此引发了关于"数据资产"的法律规制讨论.

    数据丢失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新型法律关系

    从域外禁令制度看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缺陷与发展路径

    陆晨
    328-329,332页
    查看更多>>摘要:知识产权诉讼的目的 在于,通过法律制裁排除对知识产权的侵害并获得因侵害而遭受的损害赔偿.但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时效性和易复制性等特征使得权利人的权益保护具有"急迫性".因此,知识产权诉讼进行期间,为避免权利人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对其权益的保护不应出现真空期.行为保全作为一种保护民事权利的事先预防性措施,可以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前,通过责令或禁止对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保护申请人权益,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审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为保全规定》)于2019年1月生效.该规定对行为保全申请主体、管辖法院、审查程序、保全必要性的考量因素、申请有错误的认定以及申请人的权利基础审查条件进行了细化,是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在实践中,这一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禁令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的实现路径

    梁冰冰
    330-332页
    查看更多>>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是针对我国"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现实情况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命题.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本文首先对审判中心的提出背景 及内涵进行阐述."以审判为中心"主要是指以一审审判活动为中心,而不是以法官、法院或者庭审为中心.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我们需要转变观念,同时提升侦查质量、改革提起公诉制度以及推进庭审实质化的进程.

    以审判为中心庭审侦查提起公诉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