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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黄刚

双月刊

1004-8634

xuebao@shnu.edu.cn

021-64322304

200234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一直坚持办刊宗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宣传方针,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成果提供发表阵地;鼓励学术研究,强调学术平等,坚持学术自由,倡导学术争鸣,不遗余力地发表优质文稿,为繁荣我国的学术贡献应有的力量。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刑事司法领域自动化决策的风险与规制

    郑曦
    98-107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动化决策在中外各国的刑事司法领域已有广泛应用,其原因在于自动化决策符合刑事司法预防和打击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实现案件公正办理的需求,也有相应的观念和技术条件予以支持.然而自动化决策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可能带来准确性不足、公正性偏离和机械性三方面的风险,应采取措施对自动化决策进行规制,以达到补足准确性、保障公正性和消解机械性的效果,实现自动化决策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法治化应用.

    自动化决策刑事司法预测性警务智慧司法证据审查

    个人信息数据财产化及其确权授权模式构建

    王琳琳
    108-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若适用传统人格标识财产化模式,要么导致基础权益错配,要么造成流转效用受阻.通过对财产价值溯源可以发现,个人信息存在原始数据、数据集合、衍生数据三种形态.原始数据非对人"有用的财物",不构成财产权客体,但因其是个人信息的比特化表达,所以在数字空间中,个人信息权需以其为行权媒介;而数据集合与衍生数据则是数据财产权客体.数据三形态厘清了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数据使用权及数据财产权的差序格局.个人信息数据的商业利用以个人信息权为基础,基于人格自决形成以信息主体同意为路径的许可机制.同意为准法律行为,许可生成低自由度的个人信息数据使用权,该权区别于处理者的数据财产权,需引入告知允诺之债和法定信义义务,以保护信息主体在同意许可中的信赖.

    个人信息数据衍生数据数据确权授权个人信息权数据财产人格自决

    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之法律探析——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例

    格根其日刘志云
    122-1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建设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是党中央推进新形势下改革开放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以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为视角,分析海关为创造营商软环境所做的贡献,同时从法律视角审视海关监管创新措施,认为: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管部门,在正确理解自贸区"境内关外"内涵外延基础上,应毫不动摇地履行对自贸区进行监管的使命和担当.一方面要通过创新监管措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预防打击自贸区违法犯罪的重要性,提升海关自贸区监管创新依据的法律位阶,提高政策和法律的解读水平、法律适用能力,以及优化执法措施或手段,为创造良好的自贸区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依法创新

    家国之间:唐元和时期进奉的二重性解读

    许超雄
    135-144页
    查看更多>>摘要:唐元和时期,宪宗对官员进奉采取了既限制又纵容的双重态度.宪宗通过敕令多次强调禁止无名进奉、税外加征,同时,又以家财、羡余等名义给官员进奉以合理的解释.从助军钱分析可见,朝廷即便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也没有公开加税,对挪用地方财物助军的行为采取了严格管理,从形式上维护了"不征于人"的形象.这就使得进奉在法令的模糊边缘游走,皇帝和臣子从为国积财、舍家为国出发,赋予了进奉伸缩性的解释.这种家国之间的二重性,再加上出于弥补财政不足及维护政治秩序的现实需要,使得中晚唐的进奉在既调和又冲突中发展.

    中晚唐唐宪宗进奉财政史

    "参汉酌金"立法思想视域下的清代丁忧制度

    姬元贞
    145-152页
    查看更多>>摘要:丁忧制度从儒家伦理中的孝道思想演变而来,自汉代开始逐渐法律化,形成了一项职官制度.清代作为边疆民族统治中原王朝,不仅吸收了明代汉文化中丁忧制度的经验,同时也融合了本族习惯,"参汉酌金"将丁忧制度应用于清代官员制度中."参汉",即借鉴前代丁忧制度的回籍守制等规定,同时,具体内容也随着统治者的需求变化而不断改进."酌金",则体现于丁忧制度中对待满蒙与汉族官员的区别上.由于满蒙族不曾有丁忧的传统,为了兼顾其习惯,清代丁忧制度中的规定和实施对满蒙与汉官员都有所不同.除此之外,还有"夺情"这一历朝历代都存在的例外情形."丁忧"是"孝"的体现,"夺情"便是与之不能两全的"忠"的代表.清代在"丁忧"的"孝"与"夺情"的"忠"之间也做出符合统治需要的调整.清代丁忧制度在"参汉酌金"立法思想下的核心理念体现在:清廷在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实践过程中重视主动学习模仿儒家文化,同时也注意保留自身的传统和习俗.

    参汉酌金丁忧制度孝道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