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余莲

半月刊

2097-1788

pca@ncse.com.cn

010-82306084 82306085

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25号(北京927信箱)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Journal Cyber Security and Data GovernanceC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月刊)系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微型机与应用分会会刊,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六研究所主办,1982年创刊。本刊曾荣获第一、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三等奖及历届原电子部优秀科技期刊奖,荣获信息产业部1997-1998年度电子精品期刊称号及1999-2000年度电子优秀期刊奖。本刊为科技部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历年被《中国电子科技文摘》和《中国无线电电子学文摘》收录。本刊紧密结合我国计算机发展与应用的需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本刊以其技术性、实用性而深受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企事业人员及电脑爱好者的欢迎。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互联网公开数据爬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研究

    胡佳泺
    74-79页
    查看更多>>摘要:关于公开数据爬取的规制路径学界没有达成共识,立法上也没有关于数据的权属规定,司法界亦只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兜底裁判.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立法与司法上都存在问题,具体而言,一般条款的不确定性导致其极易被滥用,互联网专条也无法适用到公开数据的爬取行为上,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赔偿金额也缺乏量化标准.对此,可以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完善,以期更好地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公开数据爬取行为予以规制.具体而言,在立法上,增设公开数据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类型;在司法上,完善裁判思路和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

    公开数据数据爬取反不正当竞争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风险及治理范式

    姚迁刘晋名盛小宝
    80-87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相关数据跨境流动的频率显著增加.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数据跨境流动中呈现的多样化应用场景及其所伴随的安全风险,应当从技术防控、制度优化与国际合作三个维度来建构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风险治理范式,在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性与规范性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经济发展与数据权利保护的平衡,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跨境流动多样化场景安全风险

    多元规制视角下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反垄断法保护

    沈雅君黄佳钰
    88-93页
    查看更多>>摘要:消费者个人信息已与价格同等重要,共同构成消费者福利的主要内容.当前平台企业过度利用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的现象普遍.既有的"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路径不足以规制消费者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非法滥用等行为.除了对个人信息进行专门立法保护外,亦应引入反垄断法保护,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补充与强化.可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垄断行为类型化为以个人信息聚合为目的的经营者集中、算法价格歧视、算法合谋行为.通过多元共治,强化平台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有序共享,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经济市场发展的动态平衡.

    多元规制消费者个人信息社会本位反垄断法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履职困境和规制策略研究

    张冬阳周晨宇
    94-99页
    查看更多>>摘要: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集监督、代表和信息功能为一体,但作为组织成员过度依赖企业组织设计且缺乏决策权限,导致上述功能无法得到发挥.为了保障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独立履职,使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企业内生机制,国家应当进一步要求企业将组织义务转化为有约束力的实施方案提交给监管机关,后者可以据此对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监督能力进行审查,必要时采取制裁措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实际权限大小、是否穷尽可行手段防止违法行为进行综合判断.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元规制组织义务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