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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许明月

双月刊

1008-4355

xizhengxuebao@126.com

023-67258826

401120

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SWUPLCHSSCDCSSCI
查看更多>>本刊及时传播学术领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反映国内外学术新动态,为学人之间的沟通学术思想,探讨实践难题,评价改革得失构建畅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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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张晓君商爱玲罗兴佐邹东升...
    3,17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本刊组织专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西南政法大学的实际展开笔谈.本笔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赋能助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应把握的"五个辩证统一"原则、优化治理机制以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新兴风险"等议题,提出了 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措施,以期有益于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融入服务大局,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稳健发展,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确保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超大城市治理

    法治赋能助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张晓君
    4-6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本刊组织专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西南政法大学的实际展开笔谈.本笔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赋能助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应把握的"五个辩证统一"原则、优化治理机制以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新兴风险"等议题,提出了 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措施,以期有益于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融入服务大局,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稳健发展,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确保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超大城市治理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握"五个辩证统一"

    商爱玲
    7-10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本刊组织专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西南政法大学的实际展开笔谈.本笔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赋能助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应把握的"五个辩证统一"原则、优化治理机制以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新兴风险"等议题,提出了 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措施,以期有益于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融入服务大局,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稳健发展,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确保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超大城市治理

    优化治理机制以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

    罗兴佐
    11-13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本刊组织专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西南政法大学的实际展开笔谈.本笔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赋能助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应把握的"五个辩证统一"原则、优化治理机制以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新兴风险"等议题,提出了 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措施,以期有益于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融入服务大局,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稳健发展,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确保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超大城市治理

    有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新兴风险"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

    邹东升
    14-17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本刊组织专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西南政法大学的实际展开笔谈.本笔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赋能助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应把握的"五个辩证统一"原则、优化治理机制以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新兴风险"等议题,提出了 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措施,以期有益于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融入服务大局,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稳健发展,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确保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纪学习教育超大城市治理

    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论纲

    张震关衷效
    18-31页
    查看更多>>摘要: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超大城市治理在城市治理中举足轻重.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既有国际超大城市的共同特征,又有扎根中国客观实际的历史和时代特征.把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特殊内涵,是探索超大城市治理逻辑的必要前提.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法治化的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超大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城市治理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在中国特色城市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现代化理论,这既丰富了中国特色城市治理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又能指导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实践.

    中国特色超大城市城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超大城市治理的行政协同原则

    于文豪
    32-51页
    查看更多>>摘要:超大城市具有人口密度高、规模大、流动性与聚集性强等特点,有必要遵循行政协同原则开展治理.超大城市治理中的行政协同原则既可以体现为设置协同性的组织机构,如党政合署办公、行政机构整合和政府与社会合设机构,也可以体现为行政权力的协同运用,包括党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相互之间、行政机关与其他机关和行政机关与社会的协同.在行政协同原则的运行中,要合理分配党的事务和行政事务,对协同各方形成明确的职权分工、动态平衡的权力关系和清晰的责任制,同时行政机关要恰当运用协同裁量的权力,鼓励社会主体参与行政活动.

    超大城市地方治理协同治理行政协同职权法定

    智慧城市数据的法律治理及其制度因应

    谢潇
    52-6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视阈内,智慧城市数据的法律治理问题业已成为亟待关注与回应的时代课题.根据数据治理法治化说,就智慧城市数据的法律治理而言,应当破除"唯技术论"的迷信,以法律治理为手段,将"规则之治"与"技术之治"的要素加以深度结合,发挥国家数据局作为智慧城市数据中央中枢机构的统领全局之职能,强化各地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的数据管理职能,构造蕴含人文主义因素的智慧城市数据法律治理新模式,促进公共数据(不包括个人数据)的合理开放与共享,最终建立契合数据伦理要求的智慧城市数据治理法律机制.

    智慧城市数据法律治理技术之治规则之治

    论股权估价之法律介入与公平价格判断

    叶林刘慈航
    65-79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公司法》区分设置了股权收购请求权与股权估价请求权.实践中,异议股东估价请求权是一种显性的权利,而在股份回购、夫妻股权分割、替代司法解散公司的股权转让等领域,另有隐性的估价请求权.估价请求权内含了对公平价格的要求,意图达成权利人与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平衡.在对股权进行估价时,不能简单依靠会计准则或资产评估,还应当兼顾股权的成员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公平价格的判断应当关注股权估价的前提、假设与形成过程.其中,计算意定价格需要考虑显失公平制度与基准日提前的补充调整方法,并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和利润分配等强制性规定,不能当然转化为对其他股东而言的公平价格.在缺少意定价格而采用通行估价方法时,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净资产法、市场比较法、现金流量贴现法等估价方法的适用条件,并结合流动性因素对少数股权折价问题分情况予以讨论.

    股权估价异议股东收购估价请求权公平价格股权回购

    新《公司法》股东双重代表诉讼规则的展开

    刘斌梁樱子
    80-97页
    查看更多>>摘要:面对公司立体式发展而产生的权利扩张现象,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引入了股东双重代表诉讼规则,旨在解决子公司诉讼能力丧失问题并提供有效救济.当子公司遭受内部或外部侵害,子公司与母公司均不能或怠于起诉时,母公司股东可以提起双重代表诉讼.在双层制下需要向子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履行前置程序,单层制下则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履行前置程序.当前的股东双重代表诉讼规则将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限定于直接或间接的全资母子公司,应当将其适度扩张至绝对控股母子公司及部分相对控股母子公司,并在前置程序中增加股东请求回复规则.同时,对于母子公司控制关系中隐藏的权利滥用问题,股东双重代表诉讼与其他公司法律规范存在衔接适用的空间,应当注重制度联动效应,以防止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或者母公司中小股东滥用诉权.

    股东双重代表诉讼母子公司前置程序禁止权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