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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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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博

双月刊

1000-0208

010-58908281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政法论坛/Journal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以反映法学研究新成果和法制建设的新进展为主要内容,着重刊登刑法、民商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学理论,及时反映法理学、法史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新信息,积极支持并扶持行政法、经济法等新兴学科,同时,为本校设置的政治学、哲学等专业提供研究园地。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论法律与诗歌

    陈锐
    128-14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现代人眼里,法律与诗歌似乎处于对立的两极,但揆诸历史,即发现,上述理念存在较大偏差.因为:在古代,诗法同源,几乎所有民族或国家早期的法律都是严肃、认真的诗,一些伟大的诗人被奉为"未被承认的立法者";近代和现代早期,很多诗人是从法学院逃逸出去的学生,以至法律一直是诗歌的重要主题.自从进入现代,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加剧,法律与诗歌开始疏离,这使得法律领域越来越缺乏审美情趣和人文关怀.为消除因拒斥诗歌而引起的弊端,应在法律领域为诗歌保留一席之地.虽说法律与诗歌的关系不为中国学者所重视,但它同样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主题,并且,具有自己的特色.

    法律诗歌诗法同源法律与诗歌的疏离中国特色的法律与诗歌

    何种之公:清代族田的财产属性及观念

    邹亚莎
    145-155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宋代范仲淹设置义庄以来,族田即被视为是家族公产和家族公共利益,至清代在官府和宗族的双重有力支持下得以普遍发展.清代族田的财产属性,可基于共有和公有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其共有性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观念而生,区别于建立在个人主义原则之上的近代共有制度;其公有属性受到中国传统公私观念的影响,蕴含了社会伦理价值,具有公有的相对性及公而排私等特点.在家族通财理念下,清代宗族成员普遍有着守望相助、救急救穷的互助财产观.但同时,族人之间公私产权意识和"权利"界限仍然存在.族田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清代基层社会的秩序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也从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财产共有制的类别与形态,其中一些跨越时空的观念、制度因素仍可以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历史资源.

    族田共有制宗法族规公私产权观

    三元叠加目标下不正当竞争行为评判体系的一体化建构

    张浩然
    156-167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原则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重点不在于新兴领域具体规则创设而在于体系完善.由于制度功能定位不明晰,实践中对立法目标、调整范围、行为评判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导致难以发展出可靠案例群而形成制度自创生系统,需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评判体系进行一体化建构.在宏观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标由保护经营者扩展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公共利益的三元叠加,却非割裂三者分别保护,而是通过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竞争机制不受扭曲,不损害具体经营者利益而整体扰乱市场秩序或单纯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不应纳入调整范畴;在中观层面,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应由基于道德伦理的经验主义标准向维护市场竞争的功能主义标准转型;在微观层面,适应市场竞争保护需求,需增加规定故意阻碍竞争对手、妨碍消费者决定自由两类禁止行为类型,实现线上线下行为一体化规制,删除互联网专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目的三元叠加一般条款行为类型化

    霍菲尔德基本法律概念体系化的实质性进路——对《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的诠释性解读

    陈多旺
    168-179页
    查看更多>>摘要:霍菲尔德从司法实践中提炼出用于复杂法律利益分析的基本法律概念.他分别以权利和权力为核心,依据相关和相反两条逻辑线索,阐述了"权利、特权、义务、无权利"和"权力、豁免、责任、无权力"两组概念矩阵各自的内部关联,却并未对两组概念矩阵之间的关系作出说明.学者多从哈特的法律规则论出发对霍氏理论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疏释.然而,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与霍氏的基本法律概念理论并不兼容,它并不是诠释霍氏理论体系的当然法律观.解决霍菲尔德留下的理论难题,应该从霍氏理论体系自身特点入手,既要看到其对基本逻辑规律的遵循,又要看到其在实质利益调整上的思路以及对正当性价值的肯认,辅之以这些实质性内容才能对基本法律概念体系给出相对完满的诠释.

    基本法律概念体系化法律利益实质利益正当性

    超级平台权力的进化与规制——以"微信小程序"为例

    马平川
    180-191页
    查看更多>>摘要:小程序作为超级平台权力的再进化方式,消解了人们原有线下交互的生活方式,构建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生活模式,但其中也隐藏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超级平台在权力资源系统集成、市场力量跨界扩张的基础上,通过小程序重塑了数字应用市场结构,把控了公民数字生活,并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新型的"数字利维坦".为制约这种复合型的超级平台权力,应采用权力制衡、数据限制和市场规制的三重路径,同时对平台"守门人"义务进行优化设计,通过优化其内部治理义务、算法合规义务、平台中立义务和风险防控义务来限制平台权力的滥用,并防止超级平台利用小程序继续汲取权力,以塑造安全、可控的数字市场秩序.

    超级平台平台权力平台规制数字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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