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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张步洪张立新刘浩
    3-8页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实践

    黄金娜柯佳丽
    9-11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切实加强类案监督理念.针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共性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精准提抗、以个案监督带动类案监督的方式,与相关单位就此类案件办理的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达成共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适用行政检察类案监督

    行政诉讼执行检察监督办案思考

    郭琳郭胜习
    12-15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职能之一,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认知误区,如过度关注事后监督而不重视事前和事中监督、局限于监督个案的浅表问题、害怕监督引发抵触排斥等.最高检发布的第147号指导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提供有益指引,未来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可以从完善国家权力监督体系、加强检察系统一体化机制建设、开展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强化行政诉讼执行检察监督的刚性等方面着手,逐步加强和深化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切实有效解决行政诉讼执行难问题.

    行政诉讼执行类案监督专项监督一体化机制建设

    拆除违法建筑物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难点与思路

    高军王丽森
    16-19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的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违法建筑物拆除裁定由行政机关执行的,应当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对人民法院在多个案件中存在同类法律适用错误的,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典型个案监督+工作建议"进行监督,实现类案监督效果.

    类案监督违法占地非诉执行不予受理

    浅析诉权丧失案件的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办理

    俞炜张正炎
    20-22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注重审查涉案法律文书送达程序是否规范,经调查核实发现因送达程序存在问题导致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同时对于法律文书专递送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促进专项整改,推动深层次社会问题的诉源治理,有效减少内生、次生案件发生.

    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有效送达行业治理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主观明知"探析

    肖恩吴俊
    23-26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实践中,有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行为人主张自己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理由是"主观上不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而,正确认识"主观明知"相关问题与犯罪构成间关系是准确认定犯罪的关键.通过犯罪构成分析可知,行为人具有符合犯罪构成的罪过,在行政犯的双重违法性结构中,具有行政违法性认识即可整体认定刑事违法性认识,但从抽象事实错误和构成要件错误的角度则不宜定"重罪".虽然此类案件定罪不存在障碍,但在办案时应引入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方法对比论证、妥善处理,以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

    非法采伐主观明知犯罪构成解释立场

    复数行为犯中主行为的认定

    熊红文
    27-31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复数行为犯的定性,应以复数行为中的主行为性质来认定案件性质.而准确认定复数行为中的主行为,关键是从复数行为间的关系入手,分析哪一个行为是主导行为或者支配行为,即哪一个行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和促进作用.诱发或促使行为人产生犯意的行为一般是主行为,将犯意付诸实施的后续行为一般是从行为;在犯罪进程中最难完成的核心行为一般是主行为,较容易完成的辅助行为一般是从行为;最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一般是主行为,明显导致罪刑不相适应的一般是从行为.

    复数行为主行为从行为罪刑相适应

    民事检察听证"应听尽听"的解读与思考

    姜耀飞胡晓煜
    32-36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应力求彰显权益保护、精准监督、源头治理三种价值,并以此为指引在实践中明晰"应听尽听"的内涵."应听"即重点围绕法律监督、矛盾化解、价值引领三方面界定案件范围;"尽听"要求听证主体、程序、决定、效力等基本要素充分,且符合听证实质化审查的设置初衷.检察机关应立足司法办案,进一步理解"应听尽听"的功能位阶,合理界定听证繁简标准,切实提升听证审查水平,进而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发展.

    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应听尽听典型案例

    合规检察意见制发与落实问题探析

    王宗秀侯艳琼
    37-39页
    查看更多>>摘要:涉案企业经过合规整改验收合格,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合规检察意见.合规检察意见制发前,检察机关应充分进行前期调研,并重点关注行政处罚所依据事实的认定标准问题;检察机关撰写合规检察意见书应全面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并可提出从轻、减免行政处罚意见;检察意见制发后,检察机关应保持与主管机关沟通,共同督促落实,形成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合力.

    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意见行刑衔接从轻、减免行政处罚

    小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检察监督路径及重点

    陈飞
    40-43页
    查看更多>>摘要:执行标的额较小的行政非诉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往往不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容易引发执行信任危机.检察机关通过当事人申请、专项行动、信息共享、类案监督等方式深入挖掘线索,着重对小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中人民法院违法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规不恢复执行及怠于采取财产查询、信用惩戒、限制消费措施等违法活动予以监督,并"穿透式"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助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维护行政执法权威.

    行政非诉终结本次执行检察监督小额执行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