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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企业刑事合规的理论证成及其制度边界

    王颖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企业刑事合规基于欧美恢复性司法理念而兴起,亦与我国特殊积极预防、一般积极预防与特殊消极预防的刑罚目的相契合,因而具有正当性.企业刑事合规的本土化制度建构不应沦为纯粹刑事政策的产物,需以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合规之边界.企业合规整改是刑罚替代措施,针对的是企业本身,涉罪企业家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因企业合规整改而减免处罚.

    刑罚目的企业刑事合规恢复性司法积极的特殊预防罪责刑相适应

    刑事合规前置调查评估程序之构建

    叶伟忠张飞飞
    7-10页
    查看更多>>摘要: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中,刑事合规模式由"检察建议模式"转向了"合规不起诉模式",如何启动刑事合规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刑事合规启动"条件说"与"行为人事实"以及企业社会利益实质性评估需求相背离,刑事合规固有的"反功能危机"使得合规机制启动必须慎之又慎.通过构建前置调查评估程序,审慎启动刑事合规,是保持该项制度适用蹄疾步稳的妥善之法.

    行为人事实社会利益反功能危机调查评估

    企业合规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的适用机制

    陈超然王端端
    11-1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客观中立专业的第三方人员积极参与十分重要.要组建符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名录库,必须确保人员来源的多元性,并对其权责、义务予以明确规定.在名录库使用过程中,保持随机抽取与适当灵活,突出独立公益属性.此外,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的外部监督,保障专业人员的规范履职以及名录库的良性运行.

    企业合规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适用机制

    企业合规建设的"一案一议"模式——基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实践的分析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联合课题组
    15-18页
    查看更多>>摘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内容和企业情况,在"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再对企业进行合规监督考察""听证+不起诉+检察建议"和"第三方监管+刑事合规专员监管+不起诉"三种企业合规"一案一议"模式中,通过评估分析选择适用最合适的合规监督模式.企业合规"一案一议"模式在适用依据、第三方监管人经费保障、配套考评及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完善配套考评及激励机制、建立企业合规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多种模式探索、建立容错机制等举措予以健全.

    企业合规检察实践监管模式

    新时代普法工作转型问题探析——基于行政诉讼案件现象的反思

    王勇
    19-22页
    查看更多>>摘要:通过普法让普通公民了解需要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从而信任司法、信仰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创举.通过反思行政诉讼案件的现象及特点,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条件下,普法工作必须转变理念、升级方法、强化责任实现转型发展,才能更好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基础性作用.

    普法工作转型行政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路径

    林施兆
    23-27页
    查看更多>>摘要: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走法治化道路.检察机关推进全域滨海社会治理法治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针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社会矛盾化解难度大、法治服务保障水平较低、执法司法问题较为突出、监督考核体系尚未健全等问题,检察机关应重视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重大风险,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着眼区位特色,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健全服务企业发展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推进重点领域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全域滨海

    检察涉外案件领事通知相关问题研究

    杨迎泽李政印
    28-32页
    查看更多>>摘要:领事通知制度对于坚持程序正义,保障在华外国人以及我国海外公民权利,避免外交摩擦等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一审外国人犯罪案件,除刑事诉讼法第20条至第22条规定的以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检察机关在履行领事通知义务中面临新的问题,特别是义务履行中的程序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和规范.面对领事通知权利救济困难的现实窘境,其权利保护应该在国内法和双边条约层面共同发力,形成权利保护的国内法、国际法体系.

    领事通知权程序问题权利救济国际法缔结条约

    "捕诉一体"机制下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的思考

    贺红强骆思慧多倩文
    33-37页
    查看更多>>摘要:退回补充侦查是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的重要措施,但退查率居高、退查质量低下、退查制度异化等问题长期存在."捕诉一体"为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提供了重要契机,促使检察引导侦查时机提前、促进补充侦查提纲细化,激活检察引导侦查动力,降低退查比率.但"捕诉一体"难以弥合检警对证据认识的固有差异,检警在个案中的沟通渠道依然不畅,公安机关"借时间"与"带病"强行移送等问题也依然存在.应当逐渐统一检警对证据问题的把握标准,畅通检警个案沟通渠道,通过理念革新与制度完善压缩技术性退查.

    退回补充侦查捕诉一体检察引导侦查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刑事保护探索

    贺刚飞王利苹
    38-41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价值越来越突现.非法获取、不法利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情形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公民权利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现有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法律概念不明、罪名设置不健全、保护相对滞后于其他法规等原因,较难对侵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规制.需要通过完善现有刑法罪名、健全行刑衔接、构建以刑法为后盾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等,来实现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有效刑事保护.

    个人信息生物识别刑事保护

    涉税犯罪检察办案的实践探索与优化举措

    王廷祥姜安妮王莉莎
    42-45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时代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方面肩负重要职责,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实践中,凸显出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其中,在涉税犯罪领域,存在涉税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刑行衔接上下位法律衔接不畅、国家税款追缴漏洞等多方面实务问题,需要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合理确定涉税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适用标准,建立完善涉税犯罪刑行衔接上下位法律法规.

    民营经济保护涉税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