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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苗生明周惠永纪丙学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贯彻实施,最高检选编了"解某某、辛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本批案例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政策导向,注重全面打击上下游犯罪,体现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强调发挥指导检察办案的作用,同时也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促进诉源治理.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强化履职,进一步发挥案例指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征信信息人脸信息

    侵犯公民征信信息案件办理要点

    宛霞李剑锋
    7-10页
    查看更多>>摘要: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重在准确界定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进而把握涉案人员罪行轻重.结合全案证据情况,应准确认定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计算信息条数及违法所得,注重对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的审查.检察机关还应当积极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注重追捕遗漏同案犯和发掘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信息类型单位犯罪引导侦查违法所得

    窃取公民人脸信息的案件办理思路

    顾斌陈磊凤
    11-14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为人利用黑客软件窃取使用者"人脸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人脸信息"具有极高的可识别性并符合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和特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非法获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不特定公众利益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要落实检察一体化工作理念,发挥检察合力,要注重检察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提高社会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人脸信息生物识别信息公益诉讼信息数量

    "黑灰产"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实践

    林晓萌韩粮远黄鹏
    15-18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办理"黑灰产"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注重全面打击上下游犯罪,斩断犯罪链条.办案中应加强身份同一性证据的收集与审查,绑定实名信息的账号依法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计算违法所得时无须扣除犯罪成本.对于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应综合认罪认罚和追赃情况分层处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全链条打击黑灰产宽严相济诉源治理

    侵犯公民个人行踪轨迹信息犯罪情节的认定

    张宇宏
    19-22页
    查看更多>>摘要:伴随着当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持续高发,有的甚至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行踪轨迹信息与人身安全紧密相关,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属于"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办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要发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能,精准研判证据,严格法律适用,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罚当其罪,有力保护大数据时代下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踪轨迹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医疗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防控

    王春华
    23-26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数据时代数据的价值不断提升,但数据安全问题也愈加凸显.医疗行业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医疗从业人员滥用医疗信息管理处置权限、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必须对医疗健康领域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别作出认定,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医疗从业人员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性证据.针对重点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发挥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推进行业监管、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的独特优势,提升检察建议效能,同时在跟踪监督、整改问效等环节做实整改,保障诉源治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业"内鬼"健康生理信息诉源治理

    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

    刘文钊
    27-31页
    查看更多>>摘要: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是近年来频发的新类型受贿犯罪,具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大的特点,应当以能否体现权钱交易关系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重点审查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从而决定是否刺破民间借贷的面纱认定受贿犯罪.常见的放贷生利型受贿犯罪可以分为以放贷为名收受贿赂和超出应得利息收受贿赂两种类型.前者应当将全部利息数额认定为受贿数额,后者应当将超出正常利率范围的利息认定为受贿数额.

    受贿犯罪权钱交易民间借贷犯罪数额

    多平台直播聚众淫秽表演牟利行为的定性

    王志
    32-36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组织淫秽表演罪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一类罪名下其他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档次对比及国民接受可能性和可罚性可以看出,淫秽表演应当具有物品属性.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淫秽直播的内容当然是淫秽电子信息,以牟利为目的组织淫秽直播已不能被定性为组织淫秽表演.多平台直播聚众淫秽表演牟利的行为并非单纯的传播,应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定性更为妥当.

    聚众淫秽表演淫秽物品淫秽电子信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竞争法分析

    钱晶晶
    37-40页
    查看更多>>摘要: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具有商业活动属性,其本身并不当然违法,但是当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手段等相对优势对平台内经营者施以"二选一"选择限定时,则属于违法行为.在现行竞争法体系框架内,对于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违法性的分析认定,应综合权衡相关法律的适法区别,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影响和现实危害程度,进行精准规制和有效监管.同时,应加快建立竞争法体系化适用规则,以顺应时代发展需求.

    竞争法"二选一"行为电商平台规制

    检察机关数据合规评价标准与展开路径

    朱铁军李碧辉
    41-45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数据合规探索集末端处置与前端治理于一体,对推动企业刑事犯罪治理、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数据领域网络爬虫行为的入刑评价应综合行为方式违法性与所获数据性质进行综合判断,而对企业数据合规风险的预防控制需要兼顾技术规范化与管理专业化标准.检察机关开展数据合规监督考察应当准确把握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范围与介入阶段,重点提升数据合规监督评估的有效性,并从事前防治、事中矫治、事后共治三个维度优化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办案机制,推动促进数字行业健全数据合规经营体系.

    数据合规数据爬虫监督评估行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