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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建立指控证据体系须用好三大证据规则

    龙宗智
    3-7页

    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指控责任的基本原则

    王敏远
    8-12页

    以证明标准为中心的刑事指控证据体系之构建

    熊秋红
    13-16页

    坚持系统观念 运用多元规则 全方位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俞昕水
    17-20页

    民事检察人员参与控申接访机制分析

    宋春波
    21-24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实践中,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类控告申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由于受审分离工作机制,信访案件形式审查受理与案件办理实质审查标准不一致等因素,多数该类型案件导入控告申诉程序后存在程序空转、占用司法资源等情况,不利于民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通过探索民事检察人员在信访案件"受前介入",与控告申诉部门一体履职,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初核工作机制,寻求多元化解路径,提高办案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民事检察类控告申诉受前介入一体履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陈兴生
    25-28页
    查看更多>>摘要:"枫桥经验"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坚持人民主体思想,紧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通过治理体系、治理方式的拓展优化和科技创新融合,逐步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典范.检察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在本质属性、功能属性和作用场域方面联系紧密,而在实践主体、治理力量来源和治理体系内分工情况上又呈现为"和而不同"的关系.在社会治理实践中,检察机关应坚持依法履职,并充分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关于系统化、协同化、多元化和科技融合的发展经验,推动检察工作的现代化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效履职

    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肖先华管军军
    29-33页
    查看更多>>摘要:实践中,危险作业罪适用存在案发领域相对集中、地域不平衡、认定标准模糊等特点.司法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危险作业罪的内核,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生产、作业中",对"安全管理规定"不宜作扩大解释;对"现实危险"应坚持限缩解释立场,明确"现实性、紧迫性、严重性"标准;清晰界定关闭破坏和篡改隐瞒销毁、责令整改拒不执行、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作业三种行为的内涵;严格区分适用危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驾驶罪、非法经营罪等,确保危险作业罪依法规范适用.

    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重大事故隐患罪过形态罪名界分

    刑事案件诉源治理视角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再审视

    庄伟李洪杰
    34-37页
    查看更多>>摘要: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犯罪圈"不断扩大,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刑事案件诉源治理显得十分迫切.与酌定不起诉相比,附条件不起诉具有非终局性、不确定性特征,其程序具有更强的惩罚功能,参与主体多元,而且契合企业合规改革的要求,是进行诉源治理的有效手段.但附条件不起诉也存在条件严格、适用范围相对狭窄、与酌定不起诉衔接不清晰、无法有效参与企业合规改革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制度改革.应当扩展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厘清其与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关系,并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强化应用.

    诉源治理附条件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企业合规改革

    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集中管辖问题刍议

    王志凯
    38-41页
    查看更多>>摘要:知识产权案件属地管辖模式已滞后于检察监督现代化之需求,应跟上法院改革步伐.检察环节市域集中管辖"四合一"模式为主,实现地级市区域内对应法院指定一家基层检察院集中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知识产权案件,以跨行政区划指定多家基层检察院为补充.各省指定一家地级市检察院提级管辖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作为特殊情况.集中管辖后有助于检察官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监督质效,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及深度,抓前端、治未病,为知识产权专门检察院的设置厚植实践之基.

    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管辖四合一区域集中法律监督

    民商事案件自由裁量权检察监督实践路径

    蓝向东白晶宁晓颖
    42-46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商事案件的自由裁量权是当代司法文明赋予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但司法实践中,法官接受请托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不充分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现阶段对自由裁量权予以检察监督不但具有现实必要性,亦具有可行性.针对实践中检察监督理念滞后、线索发现困难、手段措施不匹配等困境,必须从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法、运用大数据检索、与法院共同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多个维度发力,多措并举,优化监督路径.

    自由裁量权检察监督能动履职大数据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