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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涉人工繁育费氏牡丹鹦鹉社会治理检察路径

    韩荣马宇飞
    3-9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发现刑事案件涉及人工繁育费氏牡丹鹦鹉,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会影响群体的生产生活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更加审慎的态度予以办理,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开展广泛深入类案分析的基础上,依托实地走访、专家论证、座谈沟通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妥善办理刑事案件,并切实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落实性的检察建议;通过实地回访、协调多部门配合、精准普法等促进问题有效整改,增强社会认同,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费氏牡丹鹦鹉社会治理调查核实协同

    规范摩托车管理检察建议制发实践及要点

    陈卫民徐旭何彦林
    10-16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在案件评查等常规工作中,发现摩托车市场经营违法行为背后的行政监管问题线索,通过将类案分析与社会调查相结合、规范性文件梳理与会商听取监管部门意见相结合,厘清生产销售各环节监管执法薄弱点,明确相应责任主体,针对性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整改周期长、规模大、涉及部门多的治理事项,检察机关收到采纳检察建议的回复后还应协同被建议单位推进整治工作、同步了解整改实效,监督检察建议落实.

    共治共享多部门摩托车管理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推动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源头治理的思路与举措

    曾杰张慧
    17-22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线索,经深入调查核实,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整改与治理工作开展,推动问题得到解决.检察机关应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以检察建议促进提升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质效,以高质量对策建议推动被建议单位切实开展整改,以"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真正实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检察建议诉源治理乘车安全未成年人保护

    理财产品"飞单"行为定性分析

    王军
    23-26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犯的行为对象,首先要借助前置行政法规范释明,其次须受制于保护法益的制约.作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行为对象的"客户资金",不是表现形式的公众资金,而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吸收、管理的资金,即实质是银行或金融机构资金."飞单"行为吸收的资金,不是银行金融机构资金而是社会公众资金,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定罪.

    "飞单"行为对象客户资金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特殊职责人员"隔空猥亵"未成年人入罪问题研究

    潘孝舜沈澄沈勐儿
    27-31页
    查看更多>>摘要:特殊职责人员并未实施显现于外的强制手段,通过网络隔空向未成年人发送淫秽信息、视频露阴和强制虚拟文爱的行为应构成强制猥亵罪.其中"强制"为心理强制,即特殊职责人员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使未成年被害人受其心理强制而陷入不敢反抗的强制状态.发送淫秽信息、视频露阴和强制虚拟文爱等行为在形式上均符合强制猥亵罪的实行行为,在综合考察其法益侵害性和处罚必要性后应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隔空猥亵"心理强制强制猥亵

    熟人间非暴力型强奸案件的证据审查要点

    曹国华黄晖俞庶言
    32-36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强奸案件呈现出熟人化的趋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并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是存在夫妻、情侣、朋友、同事等特殊关系;在性关系发生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明显的暴力、胁迫行为,且证据呈现出一对一状态,在具体的案件审查中要判断双方有无发生性关系的感情基础、站在犯罪嫌疑人立场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否具有反抗表示以及被害人的事后态度等,通过全面综合审查在案证据使认定的法律事实尽可能地还原客观真实.

    熟人强奸非暴力强奸一对一证据审查

    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若干问题——以J省首例危险作业案为例

    杨大为
    37-41页
    查看更多>>摘要:危险作业罪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罪名,如何准确认定事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J省首例已判决的危险作业案为例,结合全省、全国该类案件面上总体情况,危险作业罪法律适用中主要有三个焦点性争议问题需要加以厘清:一是对"现实危险"的把握,此系危险作业罪的核心要件,可重点结合危险来源的特定性、危险程度的严重性、后果发生的紧迫性等三个方面作出认定;二是对于危化品的界定与规制,需要综合考虑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对涉案化学品加以考察,并在司法实践中组合关联证据加以证明;三是对罪名竞合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把握好危险作业罪与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险作业罪与危险驾驶罪、危险作业罪与非法经营罪、危险作业罪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等四组关系,划分罪名边界,依据不同原则进行处理.

    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危化品罪名竞合

    贩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案件审查要点及庭审答辩策略

    李申徐菁赵晓炜
    42-46页
    查看更多>>摘要:得力于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传统毒品犯罪受到了有效遏制,但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替代品的新型毒品犯罪却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因麻精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涉及专业的医药学知识,对于检察官的专业化知识储备和运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庭审中,检察官应克服在审查相关案件中习惯用代称、黑化指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不良习惯和误区,对于其制剂成分要有正确认识,准确识别和把握麻精药品种类名称.对于不同的辩护意见,要进行针对性准备,运用专业知识做好预案,以维护和捍卫法律尊严.

    贩卖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案件审查庭审答辩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数额的厘定

    赵雷新魏颖刘儆硕
    47-50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了个人信息权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沿用了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即按照损失或获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次序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权益因可产生较大经济价值而具备普遍性的侵权基础,这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如何认定赔偿数额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只有厘清现行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规则,进一步探索个人信息权益损害赔偿的诉讼路径,才能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独特优势,助力形成在面对商业利益诱惑时个人信息使用的市场规则.

    个人信息保护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涉电子商务平台民事公益诉讼的办案思考

    邵蕾张政远
    51-54页
    查看更多>>摘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明知平台内经营者违法经营却仍为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损害消费者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可结合互联网侵权特点,探索"全程公证+诉讼保全"获取电子数据证据,有效证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侵权事实,保障诉请的全部实现.同时,检察机关还可通过调解督促平台进行合规建设,履行平台法定监管责任,凸显公益诉讼"诉源治理"的预防价值,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平台责任共同侵权红旗原则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