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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检察官刑事自由裁量权规制问题探析

    徐光岩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日益凸显,自由裁量权加大.当前,受改革、机制等多重因素影响,刑事自由裁量权运行体系呈现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权力行使中亦存在对裁量因素把握不准、能动性不足、同案不同处理等不规范问题以及可能被围猎、腐蚀的廉政风险,需从加强理念与能力建设、明晰权力清单、制定规范化办案指引、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强化业务管理、构建办案公开常态化机制等方面对刑事自由裁量权施以有效规制.

    刑事检察自由裁量权廉政风险规制

    民事抗诉工作中检察权的规制

    纪养文谢禅
    7-10页
    查看更多>>摘要:规范检察权运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强对民事抗诉工作中检察权的规制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个案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民事抗诉工作在监督理念和定位上容易出现偏差,与再审检察建议"双轨并行"、人员权责分散、环节较多、周期较长易引发风险,调查核实和听证不够规范、大数据和"外脑"借助不足,且管案、管事、管人的难度较大.应不断更新监督理念、优化案件受理方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审查效率,科学借助外力、规范办案方式,协同监督制约、加强追责问责,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

    民事抗诉检察权规制再审检察建议

    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的规范

    马朝阳
    11-14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是检察权行使的最高一级办案组织,其在运行中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符合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亲历性要求,强化对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当前,检察委员会机制运行中还存在着议事范围不明、质效不高、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为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应通过规范议题范围、增强检察委员会委员亲历性、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明确司法责任承担、加强对下指导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

    高质效办案检察委员会检察权运行

    人民监督员制度价值、特性及完善建议

    张芸焦珊珊
    15-18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确保检察权公正高效权威运行的有力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之一.人民监督员制度具有监督范围广泛性、监督方式多样性、监督程序简便性、监督意见约束性四个特性,在全面规范检察权运行中彰显出蓬勃的生命力.实践中,应通过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优化参与路径、增强监督刚性等方式进一步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价值.

    人民监督员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

    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适用与优化

    李小东
    19-22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过程中,探索形成了"简式合规"与"范式合规"两种合规模式.合规检察建议具有节约成本、灵活简便等优势,是开展"简式合规"的主要手段.但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还存在质量不高、落实不严、刚性不足等问题.对此,应当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引入专家"外脑"、加强对下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质量,通过把握检察建议制发时机、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行刑衔接等方式增强建议整改落实效果,并进一步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配套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价值.

    简式合规检察建议持续监督

    促进土地经营权纠纷长效化解的判例分析

    陶建旺
    23-26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前司法实践中,涉土地经营权纠纷问题频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2023年间的司法判例显示,土地经营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等历史因素,土地收益增加以及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的现实因素等.从检察能动履职促进土地经营权纠纷长效化解角度出发,检察机关应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通过推动完善土地流转配套保障机制进行源头预防、强化调解和仲裁等非诉机制化解纠纷、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助力构建土地经营权纠纷诉源治理路径,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能动履职土地经营权纠纷诉源治理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路径

    凃岚付颖
    27-30页
    查看更多>>摘要:目前我国假释适用率整体较低.社区矫正工作中,假释罪犯调查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保证、监管矫正不到位等因素会对假释的适用造成影响.当前形势下推进假释制度适用,需要进一步完善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改进调查评估工作,完善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对假释案件办理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应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假释罪犯社区调查评估的监督,通过将日常监督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假释制度推进适用带来更多空间.

    假释制度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检察

    轻罪案件公益服务考察机制的实践与完善

    金士国卢冰茹
    31-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轻罪立法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司法机关引导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后予以宽缓处理的宽缓机制应予以重视.以醉驾案件公益服务考察机制为例,实践中存在公益服务功能定位、制度适用范围的争议,存在考察时限过短及考察内容过于简单、监管评价难以全面真实反映情况等问题.为此,建议将公益服务作为品行纠偏的悔改表现情节纳入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保证一定期限的考察时长,强化深度考察评价,并通过行刑衔接强化问题治理.

    轻罪案件诉前公益服务悔改表现考察时长

    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刑事推定

    庞连华金会沅
    35-38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实践中,"主观目的"的判定一直是目的犯认定的难点和疑点之一.目前对于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引入刑事推定证明方法来破解诈骗案件中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难的问题,弥补我国相关案件认定方法的缺失,也能避免直接认定带来的不利后果.在使用刑事推定方法时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明确案件所涵盖的基础事实以及刑事推定的步骤;检察机关还应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以确保刑事推定结论的合理性.

    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刑事推定

    关于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思考

    李学东鄢静张瑜
    39-42页
    查看更多>>摘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对贿赂犯罪的源头治理.行贿罪虽与受贿罪是对合犯,但在司法实践中查办的数量远远小于受贿罪,二者认定相关刑事责任时存在不同的构成要件,即是否要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差异,是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二)》进一步明确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行贿惩处偏弱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准确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一定困惑,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刑法设置该要件之理由亦有其他解决路径,故可探索取消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同时,可从完善维权途径、准确适用法律、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等方面消除该要件取消带来的不利影响.

    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对合犯期待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