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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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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CU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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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借款合同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问题研究

    胡云红
    125-141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形成了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合同利率上限的"双轨制"裁判标准,使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倒挂".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第680条第1款之规定,应对金融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平等保护.从域外法来看,多数国家对贷款利率上限进行了规制.我国应设置最高利率上限,同时区分不同的金融借款合同类型,在最高利率上限以下分门别类地设置借款合同利率上限.确定金融借款合同利率上限应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防范金融风险原则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区分金融借款合同的类型,坚持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以下确定金融借款合同利率,围绕LPR与存款利率的利差确定金融借款合同利率司法保护的合理区间.

    金融借贷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意定监护产生的代理权范围厘定

    李敏
    142-153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意定监护协议,只在《民法典》第33条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鉴于监护是通过赋予代理权的方式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弥补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的法律制度,需进一步探讨意定监护中意定监护人的职责范围,以解决代理权的有效性问题.比起法定监护,意定监护的代理权范围由约定产生,因此类似于意定代理,但因协议发生效力时被监护人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此时产生法定代理的效果.基于委托等基础关系产生的职责包括财产管理、人身监护以及对外代理权,该职责范围可以比照民法典代理以及合同编委托合同进行准用,具体需要根据法定监护中的概括的财产管理权和人身监护权作出特殊约定,此外因人身监护权涉及不能代理人身专属性的权利而需对其范围进行限缩.

    意定监护意定代理财产管理人身监护事实行为

    影视名人肖像权的法律保护边界检讨——以葛优躺诉讼案为视角

    龙泳翰
    154-167页
    查看更多>>摘要:影视名人对其在影视剧中饰演的角色所享有的肖像权如何保护,一直是文艺界和法律界关注的问题.影视名人艺术形象承载着演员肖像权、作品著作权以及基于演员和所参演作品的文化影响力而具有的公共文化价值等多元权益.协调影视名人肖像涉及的这些彼此依存又时有冲突的利益,成为处理实践中屡见不鲜的影视名人肖像权纠纷的基础性问题.根据权利边界理论、公众人物理论、美国法中的形象权限制理论,影视名人肖像权益基于其文化价值和多元利益依存特点,应当适当克减以让位于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为有效协调影视名人肖像上的利益冲突,确定名人肖像权的合理保护边界,需要协调适用《民法典》肖像权合理使用规则与《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制度,并扩张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的公共利益抗辩原则.对影视名人肖像商业利用施以适当容忍义务,有助于维护包括社会商业道德在内的更为广泛的公共利益与公众文化分享与表达的自由.

    影视名人肖像权权利限制公众人物理论

    《民法典》时代所有权人抵押权的解释续造

    方乐坤
    168-178页
    查看更多>>摘要:尽管我国《民法典》未直接规定所有权人抵押权,但该制度的存在根据不应因此被忽视.所有权人抵押权可以防止后顺位抵押权人获得不当利益,其与抵押权的附随性和不可分性规则并不冲突;同时,该制度在启发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路径选择、回应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接《民法典》抵押物转让通知主义规则等方面均有其本土实践价值.在我国《民法典》时代,宜在司法解释层面上实现对该制度的续造:依据《民法典》第406条第1款第3句解释出后发的所有权人抵押权;立足《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解释出土地(经营权)债务;保留"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9条第2项的规定,并明确规定融资租赁中所有权人抵押权的履行效力.

    所有权人抵押权抵押权顺位土地债务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议案的商谈根基

    柳翠
    179-194页
    查看更多>>摘要:高效推进破产程序的关键是高效制作债权人会议议案.债权人会议议案制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商谈困局减损了议案质效."商谈论"视角下,债权人会议议案制作有赖于相关方在会前就所议事项的平等、充分、真诚、普遍商谈.这对促进个体对破产法的"知行合一"、维护破产情境下的社会秩序、塑造破产法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正值破产法修订之际,应制度化保障债权人会议议案的商谈式制作过程.

    破产程序债权人会议议案商谈论

    论我国地方债务纾解制度理念的反思与重构

    于志明
    195-210页
    查看更多>>摘要:地方债务的无序扩张已然成为阻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桎梏.着力化解存量地方债务,遏制增量地方债务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应然之义.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央地财权事权的分配错位,地方债发行监管形成的软预算约束,官员考核机制带来的正向发债激励,债务化解手段的责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合力导致了我国地方债务不断扩张,存量债务无法解决的现实困境.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法治化和透明化理念在地方债务纾解中的作用,全面剖析地方债务的成因,重构纾解地方债务的新理念.一是坚持堵不如疏,贯彻法治化的治理理念.构建科学合理的央地分权体系、预算管理体系、官员考核体系、债务化解体系,强化对地方债的全流程监管,防范"创新型"融资手段引致新一轮的地方债务问题;二是坚持路径优化,全方位完善地方债务信息披露体系,建立公民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快隐性债务置换,强化责任自负的理念,逐步化解地方存量债务困境,防止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地方债务化解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透明化

    足球行业自治行为的反垄断法审查:"欧洲超级联赛案"对我国的启示

    赵泽宇
    211-227页
    查看更多>>摘要:"欧洲超级联赛案"是欧盟法院运用竞争法规范对欧洲足球联盟的赛事组织规则与决策进行裁判的又一案例.法院认为,欧洲足球协会联盟和国际足球协会联盟对于欧洲超级联赛的不予批准决定与对于成员俱乐部与球员的处罚措施,未能依据合理的标准,进而违反欧盟竞争法.鉴于反垄断法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足球自治"向善",且能够检验足球行业自治的合法性,而我国足球行业反垄断实践较少,因而欧盟法院的反垄断法适用框架值得我国借鉴.我国需要探索足球协会赛事组织行为的反垄断适用规则且在其中建立行为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同时形成"比例性"的足球行业自治的反垄断豁免规则,才能使足球行业的反垄断审查有效运行.

    "欧州超级联赛案"足球行业自治欧盟竞争法附属限制原则中国足球协会

    论《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应处理好的几组关系

    湛中乐
    228-236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迎来重要调整,社会各界对于修订草案的讨论涉及到了多个层面的问题.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完善应当把握好修法的总体方向,这主要体现在应处理好适度超前性与现实适应性、处罚力度与法律公正、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法律明确性与解释灵活性、法律透明度与执行可操作性、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处罚等几组关系上.通过对以上几组关系的平衡,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上,能够确保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既符合时代要求,又贴近现实需要,以最终实现社会秩序维护与公民权利保障之间的最大平衡.

    治安管理处罚修订关系

    整体政府理念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筹推进

    张峰振
    237-248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处罚法》授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标志着综合执法改革进入新阶段.回顾近三十年的综合执法改革实践,可以发现,此项改革虽然促进了行政执法权合理配置,提高了行政效能,便利了行政相对人,但也存在着改革的碎片化和单一化问题.综合执法改革应坚持整体政府理念,在设计和实施综合执法改革时,应将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设计,统筹配置不同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实现执法事项的有机综合和科学配置;统筹确定综合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相互关系,合理划定其权力边界;统筹安排综合执法改革与其他改革的配套措施,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体政府行政效能便民统筹推进

    劳动关系中言论纠纷的宪法适用:一个反思的视角

    姜峰
    249-264页
    查看更多>>摘要:一项法定权利所蕴含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应依据其涉及的特定法律关系来界定.宪法上的言论自由因具有公共性、脆弱性而应受到刚性保护,而劳动者的言论一般并非宪法言论自由在劳动关系中的具体化,也不适用刚性标准.对我国司法判例的实证考察表明,法官在劳动者言论纠纷裁判中对宪法的援引主要是修辞性的,纠纷解决最终依赖的,是不成文的劳动者"忠诚义务"和对冲突利益的个案权衡.这既反映了劳动关系的人身性、持续性特征对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影响,也说明纠纷完全可以在劳动法框架内解决.

    劳动者言论言论自由基本权利忠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