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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邵龙潭

季刊

1008-407X

gjxbs@dlut.edu.cn

0411-84708305

116024

大连市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人民性

    卢建华颜晓峰
    1-8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格,也是贯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和逻辑主线.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人民性是在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人民立场、继承发展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理论的人民观点、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积极满足人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守人民立场,要求新时代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效由人民评判,形成并丰富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人民性内涵.在新时代文化建设中实践并彰显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人民性,必须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根本原则,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健全完善能够激发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和研究导向,推出更多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思想文化成果.

    习近平文化思想人民性文化建设以人民为中心

    科技伦理治理中伦理先行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框架

    王少
    9-15页
    查看更多>>摘要:科技伦理治理的"伦理先行"要求将伦理关口前移到科学研究活动中,突破了科技和伦理二元对立的旧观念.伦理为何先行、伦理何以先行和伦理如何先行是伦理先行的自我规定,对应前两个规定的科学和科学知识的非中立性、科技的双刃剑效应由此成为伦理先行的理论基础.对于生命科学这一科技伦理治理的重点领域,当前最大的伦理挑战是"两用性研究"所致风险.在论证伦理先行理论基础的前提下,文章尝试以研究者等为主体,以"两用性研究"为客体,从承认、预警、保护和平衡的行动准则出发构建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伦理先行实践框架以阐释伦理如何先行.

    科技伦理治理伦理先行默会知识"两用性研究"实践框架

    产业数字化转型减少碳减排有几何?——基于30国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

    杨玲
    16-26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关键期,各国温室效应日益加剧,基于"产业—环境理论"框架,采用2000~2014年间30个国家面板数据研究产业数字化转型对碳减排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一国产业数字化转型显著减少碳排放,这一研究结果非常稳健.考虑到各产业数字化转型可能存在异质性影响,分别论证了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对各国碳减排的影响效应,其中农业促进作用最大,其次是制造业,而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反向增加碳排放量,消费性服务对碳减排效应不显著.通过充分验证行业生产效率的中间机制,表明一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可以通过提高行业生产效率促进其碳减排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推进农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有利于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我国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步伐,这是值得大力推进和长期坚持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其现实意义重大而突出.对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反向增加碳排要做好重点监测和控制,避免一致化的产业数字化转型策略的不科学性.

    产业数字化转型碳减排异质性影响效应

    数字经济与城市碳排放绩效:作用机制与空间效应

    王奕淇董昊娟
    27-39页
    查看更多>>摘要:文章基于数字经济对碳排放绩效的理论机理,构建数字经济和碳排放绩效的评价指标,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中国城市碳排放绩效的作用机制与空间效应.结果表明: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且区域间差距显著;碳排放绩效呈现波动上升的变动趋势,且碳排放绩效水平整体偏低;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发现,数字经济可以显著促进城市碳排放绩效提升,作用机制检验表明,数字经济主要是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金融发展对碳排放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经济能够显著改善东部地区城市、人力资本充裕城市、高城镇化水平城市以及低财政压力城市的碳排放绩效;空间效应分析表明,数字经济发展可有效改善本地城市和相邻城市的碳排放绩效.

    数字经济碳排放绩效作用机制空间效应

    创新驱动政策能否助力经济实现"绿色包容"目标?——基于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的准自然实验

    刘成坤张茗泓刘泽平汪乐...
    40-53页
    查看更多>>摘要:创新是引领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动力,深入研究创新驱动战略对包容性绿色增长的影响,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基于我国2009~2020年264个地级市面板数据,构建包容性绿色增长的指标,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和空间杜宾模型研究了创新型城市试点对包容性绿色增长的政策效应,并对城市区位进行了异质性讨论以及空间权重矩阵分解,得出如下结论:一是试点政策对试点城市和邻近城市的包容性绿色增长有显著促进作用,这一系列结论通过了稳健性检验,并且直接政策效应和间接政策效应均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增强.二是试点政策对社会包容和绿色生态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均显著为正,但是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效应显著为正,间接效应显著为负.三是试点政策对包容性绿色增长及三大子维度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具有显著的区位异质性特点.四是试点政策推动了邻近试点城市的经济增长、社会包容和绿色生态,推动了邻近非试点城市的社会包容和绿色生态,对邻近非试点城市的经济增长影响不显著.因此,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应进一步从产业转型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地区间政策联动性,坚持因地制宜地进行政策试点,增强政策施行的灵活度和包容性.

    创新型城市试点包容性绿色增长多期双重差分法空间杜宾模型

    家族涉入、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基于fsQCA的分析

    孙秀峰王金丽张文龙
    54-64页
    查看更多>>摘要:控制家族与机构投资者基于自身利益诉求会对家族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行为与意愿产生干扰,现有的孤立分析往往顾此失彼.基于社会情感财富和股东积极主义,从股权制衡角度,借助25个完成代际传承的中国家族企业样本,使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建构了控制家族股权与管理权涉入、机构投资者类型异质性特征与家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因果构型.实证结果表明:股权涉入、管理涉入、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水平均无法单独影响中国家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高低;家族高股权涉入与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高持股水平、家族股权和管理权的双高涉入与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高持股水平、两类机构投资者同时保持高持股水平等3种情况均能促进家族企业履行高水平的社会责任;当家族管理涉入与压力敏感抑制型机构持股水平均较低时,家族企业则会表现出较低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研究结论丰富了家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多因路径研究,区分了不同水平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路径,使用完成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样本揭示了家族企业周而复始、百年传承中的社会责任履行规律.

    家族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家族涉入机构投资者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

    高铁发展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一个U型关系

    孙文浩张杰
    65-72页
    查看更多>>摘要:高铁发展对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对推进中国共同富裕进程至关重要.使用1999~2020年城市面板数据研究区域高铁网络增密如何影响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基于流动人口集聚视角进行机理分析.研究发现:第一,区域高铁网络增密对城市基尼系数存在显著U型影响;第二,流动人口集聚弱化是区域高铁网络低密度增密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流动人口集聚强化是区域高铁网络高密度增密扩大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第三,区域高铁网络低密度增密更有利于东部地区、收入差距较大以及非高铁枢纽城市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因此,为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政府应加大对高铁网络低密度区域的高铁网络建设力度.

    高铁网络流动人口集聚收入差距

    平台经济背景下劳动关系认定路径探究——以劳动控制为视角

    苏泽儒李二翔
    73-82页
    查看更多>>摘要:平台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平台与网约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二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争议,其内在原因在于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模式的滞后性.在理论基础上,来源于他国的"准从属性劳动""独立劳动者"和"类员工"等解释路径依旧力有不逮.从劳动控制的视角出发,平台对网约劳动者的控制要素包括技术控制、法律控制和思想控制三者.在此基础上,平台主导的监控体系和私权力体系以及网约劳动者自发形成的主体性策略应成为认定平台经济劳动关系的事实构成.在判定平台经济劳动关系的具体路径上,一方面,应准确判定平台经济劳动关系的事实构成,并同"民事劳务""合作用工"以及"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等情况相区别;另一方面,应回归从属性,修正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模式,在回归从属性的基础上,应区分从属性的具体类型,并明确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三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重高低.

    平台经济劳动关系劳动控制从属性

    数字平台权力的法理分析与规制路径

    郭小东
    83-92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平台权力指的是数字平台基于数据垄断、算法决策、资源调配等优势,对社会行为体所形成的控制力和支配力.作为一种新型权力形态,数字平台权力源于技术赋权、资本赋权、法律赋权和社会赋权,具有自然垄断、高度隐蔽、全面渗透等基本特征.数字平台权力可以从基本形态、扩张形态和异化形态三个维度考察.在基本形态层面,表现为数据控制权、规则制定权、监督管理权以及争议处置权.在扩张形态层面,主要包括超级数字平台权力、平台生态系统权力和基础设施平台权力.在异化形态层面,带有胁迫、操纵、支配和主体化的权力面向.数字平台权力的扩张和异化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风险,市场秩序、隐私安全和社会正义价值遭遇重大挑战.我国现有的政策框架和法律规范在规制数字平台权力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局限,为了推动我国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亟须建立"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周期规制路径,强化事前规制,充分发挥"软法"的治理效能,加强事后反垄断执法的力度,在法治轨道上建构多元互动的协同治理格局.

    数字经济数字平台平台权力数据权力法律规制

    刑事大数据证据的证据化路径研究

    丰叶
    93-101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数据分析因其准确性、智能性、适配性而被应用于侦查活动中,由此产生的大数据分析结论能否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不可一概而论,唯有区分广义、中义、狭义的刑事大数据证据,厘准证据属性,并在刑事证据场域中厘定大数据证据在证据体系和证据种类中的定位以及影响大数据证据生成的空间要素和时间要素,厘清电子数据、作为间接证据的大数据证据、作为犯罪线索的大数据证据的区别.在此基础上,通过层次化的立法路径,为总结性的刑事大数据证据和预测性的刑事大数据证据设置不同的审查规则,将刑事大数据证据循序渐进地运用于刑事审判中并作为定案依据.

    刑事大数据证据总结性的刑事大数据证据预测性的刑事大数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