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张百杰

季刊

1009-1416

kkyycc@163.com

024-86272556

110161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CHSSCD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方针,遵循繁荣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化"处理的法理不兼容性研究

    熊谋林赵敏奇
    2-17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精神活性物质长期被作为毒品看待,但这与毒品犯罪的行政犯属性相矛盾.事实上,新精神活性物质与毒品的法律属性和规范属性不在同一层面,在是否应当管制,列管的方式、边界上也与毒品有重大差异.简单地将制造、贩卖、运输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行为直接认定为毒品犯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甚至有可能违反宪法和立法法.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涉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定性和定罪量刑的困难和矛盾,在将其认定为毒品犯罪的同时,或采用法定最低刑处理,或认定为未遂犯和不能犯.新精神活性物质与毒品并不兼容,不能将列管不明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等同于毒品,更不能将未列管的物质认定为毒品.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应当秉持理性和审慎态度,跳出固有的"毒品化"思维,使其回归其药品及化学品的本质属性,这是解决新精神活性物质定罪量刑疑难问题的关键.

    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药品化学品行政犯

    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基、困惑与走向——兼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朱叶颜子清郑国宝
    18-24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立法演变中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象化.作为该政策适用的主要对象,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价值共识、理念共鸣和现实共振的正当性根据.由于未成年人在刑事立法上的特殊身份、地位和处遇,增加了其认罪认罚时认罪"真意"受损,认罚"认同"失灵和从宽"幅度"失衡等风险.因此,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双向保护原则和个别化处遇原则的要求,全面保护未成年被追诉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准确把握实体从宽和程序从简,从而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推动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处遇个别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害人权益保护个别化处遇

    困局与破局: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协商的模式转型

    赵怡康
    25-32页
    查看更多>>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诉讼模式.其中,量刑协商是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息争端、繁简分流目标的关键基础.由于我国的量刑协商机制处于中间状态,存在着启动动力不充足、过程参与不充分、结果确认不协调的问题,有造成认罪认罚不充分和诉讼构造失衡的风险.对此,应当在程序修正、角色定位、机制保障三个方面,积极探索量刑协商模式转型的进路,推动量刑协商问题的解决和相关制度的完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协商量刑建议

    公安机关侦办串通投标犯罪案件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郭丽娜陈志浩
    33-40页
    查看更多>>摘要: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引入了招投标制度,这种交易方式对合理、高效配置市场资源,促进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利用相关规范不完善、法律相对滞后等制度漏洞,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愈演愈烈.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招投标方式发生了变化,串通投标犯罪手段随之变得更加隐蔽,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明显,涉案人员趋向多元化,给公安机关线索获取、案件定性、调查取证、数据分析等打击治理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对此,应及时变革侦查思维及模式,积极打通数据通道,多元化获取案件线索,利用数据化实战手段突破壁垒,形成多警种、多部门融合侦查的全新办案模式,为全面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赋能增效.

    公安机关串通投标犯罪大数据侦查思维侦查模式

    "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在电信诈骗案件侦查中的应用

    范海波
    41-48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呈现逐渐增长趋势.破解电信诈骗案件侦防难题,须建立既懂技术又懂侦查的专业队伍,构建区域公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建立公安机关与电信、银行等行业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为了有效打击电信诈骗,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形成了情报、指挥、勤务、舆情多部门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并将其深度应用到电信诈骗案件侦查中.为了使"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在电信诈骗案件侦防中得到更好应用,可以通过构建情指精控、情勤对接、舆情预警、分析研判一体化实战模式,提升公安机关电信诈骗案件侦办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自身预防电信诈骗的能力.

    "情指勤舆"电信诈骗公安情报信息化侦查

    从检察主导到法院主导: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理想模式

    梁旭赵子微
    49-57页
    查看更多>>摘要:企业合规改革在司法层面的刑事激励手段,包括前期检察机关的合规不起诉和后期法院主动参与的合规量刑从宽两方面.现阶段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多着眼于前者,而对后者的关注偏少.当前实践中,运用合规不起诉存在适用范围有限、检察求刑权越界、正当性不足等问题,限制了合规改革的效果.扩大改革辐射范围,推进建立审判环节刑事激励体系,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理想的合规改革模式是从主体、制度、证据、审限四个维度进行解释论分析,明确法院的主导、裁判地位,确立合规从宽的量刑激励制度,赋予合规材料法定证据资格,优化审限管理,建立法院参与改革的"四梁八柱",解决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等应用障碍,以更好应对现实挑战.

    涉案企业合规法院参与合规量刑激励证据审理期限

    论涉罪企业合规的刑行衔接

    张云鹏张啸天王娜于沐卉...
    58-64页
    查看更多>>摘要:涉罪企业合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企业合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得以完整实现的必然要求.企业合规刑行衔接关涉刑事合规整改监督评估衔接、合规不起诉后的接续监管衔接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合规建设衔接三个方面.为保障刑事合规企业合规预防功能、激励功能的充分实现,检察机关需要与行政机关加强理念沟通、操作配合,优化刑行衔接机制,推动涉罪企业及关联企业、行业企业的合规建设.

    企业合规刑行衔接行政机关参与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司法适用误区及其纠偏

    田靖雨朱韩韩
    65-71页
    查看更多>>摘要:催收非法债务罪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该罪名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非法债务类型类推适用可能、形式化认定催收行为、罪名溯及力适用标准不一等问题.对此,应当采取实质解释方法,明确非法债务的具体类型,排除债务非法性的类推适用;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以实质法益侵害为标准,廓清催收行为的适用场域;排除行为社会危害性对罪名溯及力适用的干扰,恪守"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适用标准.

    催收非法债务罪实质解释罪刑法定溯及力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中行政优益权的法律规制研究

    卢政峰李勃李钧泽
    72-79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福利国家和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政府特许经营逐渐成为我国公共事业服务的主要形式.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中的行政优益权主要通过优益权的授予来实现对特定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目标,并体现在发起与选择权、监督指导权、变更与解除权、制裁权等方面.目前,我国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制度尚缺乏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尤其在行政优益权的行使上,存在着法律规范不健全、缺乏完善的程序机制、救济制度标准不明确等诸多问题.通过完善行政优益权的相关法律规范,强化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程序机制,完善其救济制度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各方主体在行政协议中的平等地位.

    政府特许经营行政优益权救济制度标准

    提供假药罪主观责任要素认定及出罪路径探析

    李金珂张进帅
    80-88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基础上新增了"提供假药罪"的犯罪类型.正确处理提供假药案件,首先,应当明确传统的推定规则无法解决新罪体系下"明知"的认定问题,行为人所"明知"的不是其行为将产生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健康法益的实害后果,而是将使他人生命健康法益处于危险状态中;其次,应当通过主观超过要素的一般描述与具体判断,对本罪的"营利目的"进行教义学解读;最后,出于刑法的谦抑性,对于违反药品监管秩序,但未造成生命健康法益受侵害的提供假药案件,可以借助危险反证的方法,或发挥"但书"条款在具体案件中的出罪功能,予以出罪.

    提供假药罪明知营利目的"但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