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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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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刊

刑法论丛/Journal Criminal Law ReviewC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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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过失犯罪的基本构造

    阴建峰侯撼岳
    1-28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我国单位犯罪的研究中,对单位过失的研究较为薄弱,对于此类犯罪存在诸多争议.在"集体—个人"的特殊样态下,需要借助客观义务的履行进行推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犯罪归责中应当摒弃主观部分,单位罪过中仍有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必要.单位过失犯罪中存在三对因果关系,其中本质因果关系应当采取客观归责理论,区分归因与归责的不同阶段;致害因果关系作为条件因果关系,应当采取条件说进行判断;基于单位监督管理的风险管理本质,到达因果关系应当采取危险的现实化说.在判断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时,应当基于新过失论,以结果回避义务为核心,兼顾结果预见义务,实现主客观归责的统一.鉴于单位犯罪中前置法义务具有刑事违法性与前置法违法性判断的双重作用,应当加强义务之间的衔接,完善转致路径.

    单位过失监督过失因果关系注意义务

    对单位固有刑事责任的实务解读及成员归责理论重构

    刘思
    29-53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然人成员罪刑限制了单位的认罪认罚从宽和实践,暴露出单位与成员捆绑式诉讼现状的问题.现有单位犯罪与成员责任在诉讼分离的大方向上是正确的,但实践接纳程度不高、应用转化不足.认定单位犯罪不应以成员责任为前提,而应按照一般性犯罪构成理论逻辑对单位固有刑事责任进行解读,单位固有犯罪行为包括决策行为和组织行为,单位犯罪意志则由成员思维决策复制而来.同时,对于成员参与的形成单位犯罪意志的行为和监督失职行为,可以与单位犯罪一并处理;对于单位意志的传达责任、执行责任,则归属于个人,应当从单位犯罪中剥离,并以此为基础回应以下三个问题:在不能确证成员犯罪时如何评价单位犯罪;在成员不认罪认罚时能否对单位认罪认罚从宽;如何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挽救涉罪单位及其成员.

    单位犯罪理论分离式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单位固有刑事责任

    英国《反贿赂法2010》视野下的"预防型"企业贿赂犯罪治理模式及其启示

    叶子涵
    54-78页
    查看更多>>摘要:英国于《反贿赂法2010》创设的预防商业机构贿赂失职罪,使得自我守法并预防贿赂犯罪成为了英国的公司企业必须遵守的刑事法义务,也使得风险内控机制的构建及其有效实施成为了企业无罪抗辩的重要事由,标志着英国刑事司法对于贿赂犯罪治理中以企业自身的组织管理为责任基础的国家—企业合作预防企业贿赂犯罪治理模式的确立.为了摆脱我国目前企业贿赂犯罪治理的困境,借鉴英国的贿赂犯罪治理经验,在刑事政策上以国家—企业合作预防的企业贿赂犯罪治理理念为指引,在刑事立法上以组织责任原则为核心重塑我国的单位刑事责任理论,以创设刑事诉讼上的刑事责任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我预防、自我守法的动力,以明确的企业风险内控机制基本要素为企业提供参照和指引,应成为我国"预防型"企业贿赂犯罪治理模式构建之方向.

    《反贿赂法2010》企业刑事责任合作预防贿赂犯罪

    预防刑法冲击了谦抑性原理吗?——以预防性环境刑法规范为中心的分析

    戴小强
    79-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谦抑性原理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立法批判机能,对该原理有必要重新理解和定位:一是可以将其视为描述性概念;二是可将其视为批判性概念.就后者而言,其批判力不是源于其本身,而是源于对其进行填充的法益保护理论和比例原则.预防刑法能够通过法益保护理论和比例原则的审查,因为它所保护的是适格法益、具备有效性、不可替代性和经济性,因此并不违背谦抑性原理.作为描述性概念,谦抑性原理可分为绝对合理的谦抑性和相对合理的谦抑性.预防刑法只可能实现相对合理的谦抑性,而不可能实现绝对合理的谦抑性,这就要求我们对预防刑法的批评不能过于严苛,而要保留一定的宽容.

    预防刑法谦抑性原理法益保护理论比例原则

    正当防卫正当化根据的厘清——二元论的批判性重申

    刘颖恺
    112-161页
    查看更多>>摘要:正当化事由的一般根据与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但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抽象与具体的不同问题.在正当化事由一般根据上呈现的"多元发散"现象为正当防卫根据上的多元论奠定了基础.优越利益原则并非正当化根据,而是解决利益冲突情况下的方法论,只应作为防卫限度要件的判断基准之一.个人主义一元论具有逻辑一致性,但与我国实定法存在冲突,不法侵害人的"可归责性"只能作为有限放宽防卫限度的解释原理.我国正当防卫制度根据在于结合个人权利保护与法秩序维护的二元论,然而应当实现从侧重秩序维护向侧重权利保护的内部转变.法秩序维护说的核心在于行为规范的实效确证,而非整体法秩序的效力维护或预防效果的发挥.通过二元论内部两侧面的动态调整,可以为正当防卫要件的设定提供合理的解释结论.

    正当防卫根据优越利益个人权利保护客观归责法秩序维护

    我国刑罚体系的缺漏与完善

    刘强邱帅萍
    162-180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渐深,刑罚体系的结构和运行漏洞也逐渐显露.完善刑罚体系的正当性毋庸置疑,成为问题的是,刑罚体系的完善不仅涉及刑罚种类的配置,还关联着刑罚与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协调.作为公理的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基于预防目的的统一,能够为刑罚体系完善提供逻辑基础.基于此,一方面,要明确驱逐出境刑罚的适用规则,丰富单位犯罪的规制措施,以齐备刑罚配置;另一方面,可以消解管制以协调行政拘留与拘役刑之间的衔接,同时还需明确惩罚性赔偿与罚金之间的折抵规则.

    法秩序统一驱逐出境单位犯罪管制刑罚金刑

    网络黑灰产活动犯罪化研究

    韩冰
    181-206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网络技术迭代发展,大量的网络犯罪也层出不穷,网络犯罪分工日渐精细化,形成了上、中、下游相互协作的黑灰产业链.作为网络空间的新产物,其手段的多样性和技术的复杂性成为刑事治理的难题之一.对网络黑灰产业链的刑事规制应正确理解,把握新型网络犯罪的立法价值和政策导向,积极调整网络黑灰产活动的犯罪化立场,引入"规制主义"刑法新理念,规制主义刑法是对新时代网络犯罪刑法机能观的调整以及对传统刑法理念的重塑.刑法从事后的制裁转向事前的预防性规制,并通过司法解释适度扩张或限缩解释不断完善前置法,对新型网络黑灰产活动犯罪进行体系性、扩张性立法,明晰刑法适用的统一标准、建立层次化的制裁体系和多元化的制裁手段等,从而提出合理有效的网络黑灰产违法犯罪刑行衔接一体化的刑事规制路径.

    网络黑灰产犯罪化规制主义

    对刑法中悲惨困境的批判性评论

    贝恩德·许乃曼林嘉琪张喆锐
    207-227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如何解决刑法中悲惨困境的讨论,不仅错综复杂而且持续超过一个世纪.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特征,才属于刑法语境下的悲惨困境:对于存在利益冲突的双方,除了杀害其中一方之外别无选择;没有一方对困境的产生具有责任;一方的牺牲须由第三人来作决定.卡纳阿德斯之板案及营救酷刑并非真正的悲惨困境.对于真正的悲惨困境的解决,法外空间说与阻却责任的紧急避险说均不尽如人意.前者的构建会导致法上的混乱,而后者则是对刑法体系中责任概念和功能的扭曲.尽管人的生命是最高价值,且不允许对其进行纯粹数字性的权衡,但如果其注定不可挽回地在很短的时间内失去,那么它的价值将被具体地贬低.在悲惨困境的情境下,有适用防御性紧急避险的可能.

    悲惨困境法外空间说阻却责任的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人性尊严

    整体不法评价理论:内涵、概念和特色

    冷必元
    228-254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不法存在两种评价方案:一是双层不法评价方法,二是整体不法评价方法.整体不法评价理论认为,不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状态,不法由确立不法的要素和排除不法的要素组成,确立不法的要素是不法的正面构成要件要素,排除不法的要素是不法的负面构成要件要素.对于不法的成立而言,正面构成要素和负面构成要素具有同等重要的不法评价地位,两者缺一不可,缺少了正面构成要素或负面构成要素的行为都不是不法行为.与双层不法评价方法相比,整体不法评价理论在对行为不法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要素、评价范围、评价程序等方面都存在本质区别.全面系统的不法评价机制,既指出了双层不法评价体系存在的缺陷,同时也形成了整体不法评价方法的基本理论特色.

    不法整体不法构成要件双层不法评价方法整体不法评价方法

    英国打击经济犯罪的"预防失职"模式研究

    张燕龙
    255-274页
    查看更多>>摘要:英国通过商业组织预防贿赂失职罪的设立初步确立了"预防失职"模式,使其对于商业腐败的治理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之后英国通过立法将"预防失职"模式逐步推广到逃税等其他经济犯罪领域,使其正式成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种制度选择.但在全面推广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变更单位刑事责任等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而引发了较大争议,现处于改革的深水区.英国打击经济犯罪的立法创制对我国具有启发意义."预防失职"模式既为我国变更商业腐败的治理理念及制度提供了新路径,又可以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成为打击经济犯罪的常规手段,最后还能内化为我国刑事合规改革的正当性基础,为丰富刑事合规理论提供新思路.

    经济犯罪商业组织预防贿赂失职罪预防失职模式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