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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试论《行政诉讼法》第53条中"依据"的认定标准

    温辉
    45-48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的附带审查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规范性文件必须是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依据"的认定是原告一并请求能否获得法院支持的重要一环,应从"四度"上把握:一是紧密度上,足以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二是广度上,覆盖职权依据、权力行使、作出处理等行政职权行使全过程;三是切合度上,排除事实上与被诉行为无涵摄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四是需求度上,规范性文件之于被诉行政行为是必要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规范性文件依据司法认定附带审查

    行刑反向衔接制度检察实践及优化建议

    宋春雨张莹黄丹
    49-52页
    查看更多>>摘要:通过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存在刚性保障不足、线索移送不畅、检察意见质效不高和行政机关对检察意见接受程度不一等问题.应当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案件移送、证据转换等统一标准.在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的同时,厘清检察权和行政权的边界,深化行政机关的衔接协作.提升检察人员能力,提高检察意见的精准性和可执行性,确保行刑反向衔接制度顺利实施.

    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

    环资类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之判断

    唐祝亮刘奕
    53-56页
    查看更多>>摘要: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受损问题,需要界定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来确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否具备可诉性.目前实践中关于环资类案件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认定标准仍存在较大分歧,需立足于该类案件的固有特性,将职责标准作为衡量行政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能的依据,更符合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客观规律.

    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依法履职判断标准

    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行政公益诉讼精准监督的实现

    张小荷罗丽红
    57-60页
    查看更多>>摘要:地理标志蕴含着所涉地域特有的自然、历史、人文因素,属于该区域的公共资源范畴,不仅具有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也具有公益属性.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行为不仅侵害权利人的权利,而且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托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承担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重要保障.在地理标志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实践中发现,存在公益受损事实的认定角度多元、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法律依据繁杂、行政机关监管职责认定困难等方面问题.应在准确查明公益受损事实基础上,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明晰法律适用、确定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实质区分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农产品侵权事实具体情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实现行政公益诉讼对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行为的精准监督.

    行政公益诉讼农产品地理标志检察建议精准性监督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的适用问题

    李慧织刘伟丽禹枫
    61-64页
    查看更多>>摘要:实施分级干预矫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当前罪错行为分级笼统,措施较为绵软,影响干预矫治成效.有必要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的责任年龄和行为危害程度,厘清严重不良行为的分级边界,完善社会调查、风险评估与监督规范,强化干预矫治措施的功能,促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更为有效地落实.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犯罪防治

    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的基层实践

    王星王珏李妍
    65-68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参与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主体,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丰富了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的内涵,但目前仍存在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配套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以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保护的意识及举措有待进一步增强、履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需从进一步细化工作规范、拓展工作方式、提升综合素能等方面入手,以高质效的综合履职实现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最大化.

    综合履职检察监督六大保护

    知识产权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优化

    潘雅裙连春霞刘双阳
    69-72页
    查看更多>>摘要: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的关键是构建规范有序、严密高效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通过优化"出刑入行"畅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事实认定、责任追究的衔接.其一,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标准不宜唯数额数量论,应综合评价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二,构建"构成要件符合性出罪+可罚的违法性出罪"之双阶实质出罪机制,将不符合构成要件或者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排除出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圈.其三,给予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人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闭环.

    知识产权犯罪行刑反向衔接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出刑入行

    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调查核实路径

    李勇闫君剑
    73-76页
    查看更多>>摘要:调查核实已成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实践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存在相关规范过于分散、调查措施适用不均衡、保障机制缺乏、调查核实与检察侦查衔接质量不高等问题,不利于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行使.可以从完善调查核实相关规定、推进调查核实案件化办理、加大数字模型在调查核实中的运用、加强调查核实权运行的机制保障、提高与检察侦查衔接效率等方面,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运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法律监督调查核实保障机制检察侦查

    高质效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思考

    黄晓明张连生楼辉
    77-80页
    查看更多>>摘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实践中,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制发程序、内容、效果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要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司法效能转换成治理效能,既要正确认识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于推动社会治理的司法价值,又要聚焦其本身的特点,从体系构建的角度进行破题,规范制发程序,提升内容质量,注重跟进落实,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高质效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选题确定跟踪落实机制

    征稿启事

    封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