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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依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

    曹红虹杨先德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能动履职中践行人民至上,深入推进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强化警示震慑,最高检选编了"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4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本批案例重点对网贷如何认定属于"套路贷"、有组织实施网络"套路贷"如何认定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软暴力"催收如何认定属于寻衅滋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如何区分、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成员的范围和成员的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此类案件中如何落实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解读,具有较强指导性.

    涉网络黑恶犯罪网络"套路贷""软暴力"催收裸聊敲诈舆情敲诈强迫交易

    网络"套路贷"涉黑案件办案思路——以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例

    陈龙王昌举罗国伟
    7-11页
    查看更多>>摘要:"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类型化犯罪行为.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对存在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违约金及利息畸高、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情况,综合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套路贷犯罪".对有组织地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实施"软暴力"催收达到"暴力"等相当程度,产生欺压、残害群众的后果,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复合危害,依法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网络"套路贷"民间借贷"软暴力"催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跨境网络裸聊敲诈案件办理实践及思考——以洪某都等人敲诈勒索案为例

    沈雪中王挺张素蓉
    12-15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仅以线上有组织地利用信息网络点对点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隐秘性、尚未对被害人亲友等周边人群形成滋扰威胁、尚未达到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可以根据其胁迫手段、受害范围、后果等因素,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符合犯罪集团规定的,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对于犯罪链条长、层级复杂的涉网黑恶案件,应当注重审查区分犯罪分子地位、作用、参与程度等,依法界定有组织犯罪的成员范围.对犯罪集团内部各部门、成员之间围绕犯罪行为存在互相联系、支持和帮助的,组织成员应当对集团犯罪金额承担责任,再根据成员的具体地位、角色以及参与时间长短,区分主从犯,对于从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确保罪刑均衡、罚当其罪.

    恶势力犯罪集团跨境裸聊敲诈恶势力组织成员组织成员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新闻敲诈恶势力案件办理要点——以袁某厚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为例

    杜薇刘斌王平伟
    16-19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有组织地利用自媒体等信息网络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曝光负面信息或不实信息相威胁或曝光相关信息后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等方式,多次索要他人财物或强迫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严重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对于以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或强迫提供服务、销售商品,应当从被害方是否有涉案服务或商品的正常需求、行为人是否实际提供服务、商品服务及其对价是否合理、主观目的和侵害的法益等方面准确区分认定为敲诈勒索或强迫交易.

    恶势力犯罪集团网络新媒体软暴力敲诈勒索强迫交易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恶势力犯罪的办案路径——以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王滨赵海峡常润轩
    20-24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为人针对债务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催收行为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使用从网贷公司获取的债务人手机通讯录信息,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恐吓债务人以及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有组织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同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分层处理涉案人员.

    恶势力犯罪集团网贷"软暴力"催收寻衅滋事认罪认罚

    袭警罪适用范围的合理划定

    孔忠愿
    25-29页
    查看更多>>摘要:合理划定袭警罪的适用范围,关键在于对其构成要件要素特别是"暴力袭击"与"人民警察"的准确理解.就"暴力袭击"而言,应当是侵害人民警察的职务管理活动与人身安全双重法益,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在界定"人民警察"的概念时,若将辅警纳入人民警察的范畴则与文理解释的结论相悖,有违体系解释的协调性,未能正确处理法律合理性的冲突,难以对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作出妥当的说明.

    袭警罪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刑法解释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追诉时效争议问题探析

    钱小军周明伟
    30-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追诉时效的认定,由于普遍存在"以人立案"和"以事立案"两种不同的立案模式,判断组织成员是否属于逃避侦查的情形,应当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被害人提出控告的,只有同时满足时间要件和行为要件时,方可适用追诉时效延长的有关规定.应当在全面理解立法本意和刑事政策的基础上,通过精准把握立案侦查、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和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等核心概念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涉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实现打击涉黑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的司法效果.

    黑社会性质组织追诉时效不受追诉期限限制逃避侦查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单向适用路径分析

    花岳亮
    35-39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法条竞合的注意规定条款.在构成要件该当性层面,具体行为既符合普通罪名又符合特殊罪名的,应先依据普通罪名条款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适用特殊罪名条款.再就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特殊罪名进行定性上的实质判断,即对组成每个构成要件的要素进行判断.如果无法适用特殊罪名进行评价时,也不能再"回转"适用"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条款所在的普通罪名,而应以特殊罪名出罪.

    法条竞合构成要件实质判断要件要素

    涉"外嫁女"征地补偿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与思考

    陈强李海杰张艺晨
    40-43页
    查看更多>>摘要:"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是中国乡村治理难题之一,检察机关支持"外嫁女"起诉,既是维护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并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检察机关在办理"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应围绕"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核心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在尊重"外嫁女"处分权的基础上,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参与调解和解等方式对"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权的诉求予以支持.下一步,检察机关应在继续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加强村民自治规范监督等方面发力,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检察保障.

    民事支持起诉妇女权益保障"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纠纷

    检察视域下剧本娱乐业态发展风险及防控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44-48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前,"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沉浸式剧本娱乐业态势头正劲,同时也存在剧本侵权严重、游戏场地安全隐患突出、游戏内容及场景易对青少年消费群体造成不良影响、监管方式分散单一且行业规范缺失等风险问题.如何抓住新业态发展机遇,服务保障新经济模式创新,规范整治剧本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从检察机关视角审视,应重点加强剧本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打击相关刑事犯罪;维护未成年消费群体合法权益,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建言咨政作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多层面立体化综合治理格局,助推沉浸式剧本娱乐产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剧本娱乐新业态社会治理检察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