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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治理研究
治理研究

马力宏

双月刊

1007-9092

zjdxxb@126.com

0571-89085064

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

治理研究/Journal Governance Studi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文章编排学术性与现实性并重,尤其欢迎运用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创新的研究方法从事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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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人民算法:如何理解治理过程中的"人民"

    何艳玲蒋良竹
    4-23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政治话语体系中,"人民"这一核心概念具有抽象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在治理过程中,"人民"一般会指向特定群体,呈现出分层分类和差异化特征。由于人民群体的异质性,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需在特定情境中清晰界定不同类型的人民群体及其需求。"人民算法"作为一种治理模式,旨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融入算法治理过程中,通过对不同人民群体的需求进行精确识别和优先级排序,实现对复杂需求及时且有效的回应。"人民算法"在运行过程中可细分为需求算法、冲突算法和决策算法三个基本维度,以实现人民需求与服务供给的精准衔接,从而构建出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治理方案。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治理进程中融入"人民算法"的理念与模型,必须关注到少数者、参与弱势者、劳动者、代表者、"我者"等不同类型的人民群体,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治与善治。

    人民算法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体公共治理

    运动式治理:一种中国特色的动员机制

    向淼
    24-33页
    查看更多>>摘要:运动式治理根植于中国传统政治,并以其在当代中国国家和地方治理中的广泛存在成为了中国公共管理的关键词。作为治理体制的运动指向传统帝国治理逻辑,作为治理机制的运动是常规科层治理失灵或低效的应对方案而指向政策执行工具。运动式治理机制与科层治理存在替代、互补、协同等关系,是当代中国革命、建设、发展的重要经验,体现了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不过,运动式治理机制也因层层加码、目标歪曲而面临有效性困境和合法性悖论,未来应向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路径转型,并据此构建运动式治理的公共目标限度和技术、规范,程序规限机制。运动式治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与科层制、动员政治、整体性治理存在深度关联,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有广泛适用的空间,是观照全球公共治理因而兼具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知识概念和治理机制。

    运动式治理党政体制有效性合法性普遍性

    条块关系:理解中国府际关系的一个核心概念

    徐东涛
    34-44页
    查看更多>>摘要:条块结构是我国政府组织体系的基本构成,条块关系是对中国府际关系的形象化、概念化和学理化表达,是当今中国公共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条块关系的演变发展与国家体制的建构及其改革同频共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条块关系必将继续成为政府改革和公共治理的重要议题,清晰界定条块关系的内涵,系统梳理条块关系的主要争论,深化对条块关系的规律性认识,重要且迫切。从中国公共管理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视角解读中国特色条块关系,既要基于中国国家制度建设和政府改革实践的历史与现实,也要上升到公共管理研究的普遍性理论关怀。条块关系或将成为中国公共管理实践和研究贡献于公共管理普遍理论发展的重要内容。

    条块关系府际关系公共管理关键词自主知识体系

    乡村治理中的集体选择机制建构——基于江西省两个村庄的比较案例分析

    王亚华刘璐
    45-60页
    查看更多>>摘要:如何构建有效的乡村治理规则是一个关键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然而学界对乡村治理规则的层次结构和设计方式的研究尚不充分。在一个多层嵌套的制度规则体系中,集体选择规则通过上下贯通嵌套规则体系提升乡村治理绩效。设计集体选择机制需要三个关键要件,分别是利益相容安排、民主协商程序和多元监督体系。对江西省两个村庄的比较案例分析揭示了集体选择机制影响乡村治理效能的内在机制,并探索了建立集体选择机制的具体途径。聚焦集体选择机制的制度分析为国家与社会共治下的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丰富公共治理理论贡献了中国智慧。

    集体选择机制公共治理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制度分析案例研究

    党建引领如何破解中国基层治理的三重困境?——基于广州市南沙区的实践

    朱亚鹏易敏崔雨鑫
    61-78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国基层治理存在资源、权限和激励三重困境,如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破解这些困境,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本研究借鉴组织变革理论搭建分析框架,基于广州市南沙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实践,发现党建引领利用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结构调整、机制设计和文化重塑的系列措施,形成组织建设、权威协同和激励驱动三条机制路径,有助于破除基层治理中普遍面临的三重困境,推动了中国基层治理格局的整体变革。未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可以借鉴"创造性破坏"和整体性治理的基本逻辑,推进基层组织的服务流程与组织间协同,重塑中国基层治理的良好格局。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变革

    社会组织推动共同富裕的驱动逻辑与机制设计——基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研究

    沈永东赖艺轩顾昕
    79-94页
    查看更多>>摘要:多元机制推动共同富裕的政策设计或现实影响业已得到广泛关注,但研究者多讨论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机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影响,较为忽视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群机制推动共同富裕的不同驱动逻辑、机制设计与具体作用发挥。以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研究对象,论文构建了"制度逻辑驱动-多元机制互补嵌合-多领域作用发挥"的理论分析框架,深度剖析社会组织推动共同富裕的驱动逻辑和内在机制。研究结果发现:(1)社会组织推动共同富裕受到政府逻辑、市场逻辑、社群逻辑等不同制度逻辑驱动;(2)不同制度逻辑组合影响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收入分配、社会治理等共同富裕不同领域发挥的异质性作用;(3)社会组织推动共同富裕的作用发挥通过多元机制互补嵌合加以实现。在理论层面,研究丰富了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多元机制互补嵌合促进共同富裕研究;在实践层面,研究结论为我国社会组织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启示。

    社会组织共同富裕制度逻辑多元机制互补嵌合

    省直管县改革能够促进共同富裕吗?——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实证分析

    周功满
    95-110页
    查看更多>>摘要:省直管县改革被视为发展县域经济、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但已有研究对其能否实现缩小"三大"差距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共同富裕的主要政策目标仍存在争议。对此,以浙江省"省直管县"改革1997-2017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法重新审视省直管县改革对实现共同富裕主要政策目标的整体效果。研究发现:省直管县试点和全面实施两个阶段对共同富裕均具有正向效应,且随着时间的推进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进一步分析发现,试点和全面实施阶段对共同富裕的正向效应存在区域差异,"省直管县试点"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具有"弱者变强、强者愈强"特征,而"省直管县全面实施"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则呈现出"抑强扶弱、协同发展"的特性。这些研究发现对优化省管县制度、探讨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创新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省直管县共同富裕经济发展城乡差距资源再分配

    适应性治理: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

    容志谭晓芳
    111-126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范围扩大、影响程度加深,适应性治理已经成为应对复杂系统多稳态、非线性、不确定性、整体性以及复杂性等特征的新兴治理方式。适应性治理是在生态韧性和自组织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大的特征在于它的发展型理念和动态适应能力,它提出了很多实现路径,包括多中心、多层次的治理系统,社会网络和社会学习等核心概念。中国的适应性治理研究起步较晚,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因此需要立足中国情境,建立起符合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适应性治理体系。

    适应性治理环境治理公共治理韧性

    区域党建一体化驱动跨域协同治理:作用机制与实践框架——基于长三角一体化实践的研究

    阚道远杨宁
    127-141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区域一体化的推动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在跨域治理中居于中轴地位,为破除地区及组织之间的壁垒、实现区域合作及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以跨域党建共同体推动跨域治理共同体,探索出"区域党建一体化"这一涵盖诸多实践样态的新型党建模式。为了回应既有研究理论分析视角和"政党"主体关注的不足,在"区域党建一体化"概念理论化阐释基础上,构建出"政党驱动跨域协同治理"分析模型,为深刻揭示其驱动跨域协同治理的作用机制和实践框架提供了理论分析工具。在这一分析模型中,区域党建一体化以整合多元主体的公共权威体系、组织网络体系和资源共享体系,成为驱动跨域协同治理、进而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动力引擎"。区域党建一体化的作用机制既提供了目标赋予、关系网络、规则制度等结构支持,也提供了政治领导、思想引领、信息沟通、资源供给等行动支持。然而,区域党建一体化的实际意义,不只是为跨域协同治理提供了一种实践框架,也是为实现以区域现代化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供了一种制度安排。

    区域党建一体化党建引领区域一体化跨域治理协同治理

    人工智能量刑系统应用的公正性、伦理价值及限度

    郑海味赖利娜章奕宁
    142-156页
    查看更多>>摘要:智慧司法建设促使人工智能量刑系统逐步介入审判活动,对实现"同案同判"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人工智能量刑系统在司法领域应用时存在适用性不良的问题,从而降低其应用价值。因此,确定人工智能量刑系统介入审判活动的限度可以提高司法实践价值。为此,可以从理念、制度和技术等多层面的配套措施为其划定应用边界:在理念层面拓展应用外部边界;在制度层面合理限缩应用边界;在技术层面挖潜应用内部边界。但必须明确的是,人工智能量刑系统的应用不是以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目标,而是以提升司法效率为主要目标。

    人工智能量刑系统司法公正伦理价值应用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