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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萧伯符

双月刊

1673-2391

027-83421366 83421235

430034

汉口解放大道86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查看更多>>《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系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参与联防联控的路径研究

    倪春乐张梦芸
    5-14页
    查看更多>>摘要:面对新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公众参与联防联控极为必要,构建科学高效的联防联控机制是提升特殊情形下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当前,公众在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联防联控中主要存在参与动力不足、参与路径不畅、参与形式单一、权责明晰度不足、组织化程度偏低、公众情绪不稳等现实困境.政府应立足我国公众参与现状,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法定机制,畅通公众参与路径;拓宽参与渠道,加强资源整合分配;正视公众作用,明确公众权利和责任;提高组织化水平,健全与政府间的沟通机制;重视公众心理危机,把握公众参与的心态.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公众参与联防联控现实困境路径探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网络诈骗与被害预防——从新冠疫情期间“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切入

    陈小彪储虎
    15-24页
    查看更多>>摘要:诈骗犯罪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引起了普遍关注,政府、企业与社区在协同治理诈骗犯罪时经验不足,民众防范被骗意识缺失致被骗风险上升.从疫情期间“两高”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诈骗犯罪呈现出诈骗虚构内容类型化、诈骗手段网络化和被害群体普遍化等特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背景下,被害预防理论基于其强调预防被害措施的灵活性和充分调动被害人预防被害的主动性,不仅能对预防网络诈骗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治理压力.降低被害人的被害性与互动性是预防网络诈骗的主要思路,政府、企业和社区应当围绕引导公众情绪和阻断犯罪互动来制定预防网络诈骗的针对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诈骗被害预防理论被害性互动性

    论涉疫犯罪行为的刑法应对及基本立场选择

    肖姗姗
    25-39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突发传染病期间的涉疫犯罪行为,应当在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兼顾刑法谦抑性的要求,积极谨慎地适用刑法.对待疫情期间出台的司法解释,应当结合刑法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对其中界定模糊的部分予以明确化、确定化.对于涉疫犯罪行为,应当结合行为主体、侵害的法益等不同而做类型化梳理与解释,同时注重各罪的具体适用.疫情结束后,为避免刑法万能论,刑法应当积极发挥其最后保障机能,在明确法益侵害性的基础上,继续运用违法犯罪二元机制为刑法的介入设置合理边界,并从客观主义向度探寻社会风险的刑法应对机制.

    涉疫犯罪积极刑法观法益侵害刑法适用社会风险

    新旧法律全球化的谋略与中国应对

    田培沣
    40-48页
    查看更多>>摘要:旧有的法律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攫取世界霸权在法律上的反映,表现在法律上的谋略为西方法律霸权主义.在世界多极化趋势下,新兴发展国家和弱小国家要求在全球化时代中维护自己的利益,表现在法律上的谋略为法律全球多极化.中国面对西方法律霸权主义要勇于捍卫自己的利益,对于符合自身利益与世界发展趋势的法律要能够包容.中国应当坚持弘扬传统法律文化,坚持和传递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观,加强法治现代化建设,提高对外法律沟通的能力,提高对霸权行为的反制能力,加强“一带一路”等多极化发展路径的法治化建设.

    法律全球化法律多极化法律霸权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法治现代化

    犯罪主观明知推定适用中“合理解释”的司法认定

    胡江何冰原
    49-56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推定对解决主观明知的证明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推定的事实并非绝对真实,有可反驳的余地.为此,我国司法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了“合理解释”的反驳方式,但合理解释的认定却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司法机关在推定明知时,对于行为人辩解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解释是否合理把握不准,易混淆可能知道与明知的界限.同时,部分审判机关在裁判文书中对行为人辩解鲜有回应或陷入循环说理,裁判结果令人难以信服.为完善犯罪主观明知推定规则,需要在明晰合理解释性质的前提下,依据客观事实和证据,结合事理、情理、常理判断该解释是否足以动摇推定明知的成立,从而认定是否合理.

    主观明知刑事推定合理解释常理常情司法认定

    正当防卫证明责任分配的反思与重塑

    周慧琳
    57-65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是一项法定归责机制.然而,正当防卫证明责任分配却长期沦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司法乱象既源于刑事诉讼立法的模糊,也是正当防卫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特殊位置使然.尽管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中,控方均主动承担了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却也存在证明责任再次“回归”被告人的现实风险.若由被告人承担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疑罪从有,加剧正当防卫沦为“僵尸条款”,导致追诉机关怠于全面收集证据等不利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被告人承担正当防卫证明责任”的诸多观点予以理论澄清,并从“避免冤枉无辜”“补偿正当理由”等角度对“控方承担正当防卫证明责任”的正当性予以证成,以此实现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

    正当防卫证明责任分配刑事诉讼自由裁量权疑罪从无

    辱骂警察被处罚的法律依据实证研究

    高荣林
    66-76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前,辱骂警察的违法行为频繁发生,各地公安机关也对此类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但处罚依据各不相同,甚至出现处罚依据错误的案例.为进一步厘清各类辱骂警察的违法行为之处罚依据,在案例分析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仅有辱骂行为,没有其他后果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侮辱”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罚;辱骂行为妨碍公务的,按照“妨碍公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罚;辱骂行为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按照“扰乱工作秩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罚;在网络上无事生非,辱骂警察的,按照“寻衅滋事”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打电话、发短信辱骂警察,严重影响其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按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罚等等.

    辱骂警察处罚法规合法性

    专利法中国家利益的规范界定

    赵加兵
    77-87页
    查看更多>>摘要:维护国家利益既是专利立法的重要目标,也是专利法的必然选择.但现行《专利法》中国家利益条款设置存在语言表达歧义、概念界定不清、用词重复冗余及语词指向不明等缺陷.《专利法》对国家利益认识不清及专利立法规范化意识缺失是造成国家利益界定失范的主要原因.《专利法》中国家利益的规范界定可从立法及司法两个维度展开:在专利立法时,可采用国家政治利益、国家安全利益及国家经济利益等术语取代现行分散的不规范的表述;在专利司法时,可通过司法裁判文书或司法解释等形式对“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及“国家秘密”等相对模糊的内容作更为明确的界定,以限定国家利益的具体范围.

    国家利益专利立法专利司法规范界定

    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

    杨子君
    88-94页
    查看更多>>摘要: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一直以来是学界争论的问题.在几种学说观点中,形成权的定性最为符合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当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具备时,优先购买权人只需要向转让人做出行使权利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在双方之间成立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对转让人和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通常而言,转让股东与外部受让人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另外,公司章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但是,实践中必须确保公司章程是遵循合法、善意以及公平的理念设置股权转让的规则.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形成权有效说公司章程

    企业犯罪的有效治理——美国企业缓刑制度的发展与借鉴

    黄石王颂航
    95-105页
    查看更多>>摘要:以企业罚金刑为代表的传统企业犯罪监管机制,既不能实现对实施犯罪的企业进行改造的目的,也难以预防企业犯罪的发生.因此,美国构建了企业缓刑制度,从企业组织结构层面重新认识和处理企业犯罪.企业缓刑制度使实施犯罪的企业在法院主导下以合规计划等手段进行结构改革,在改造的同时为企业提供重返市场的机会,并激励其他企业主动实施合规计划、优化内部治理,从而实现了对企业犯罪的有效监管.有鉴于此,可在我国刑法立法中引入企业缓刑制度,并以合规计划为主要手段,形成对企业犯罪的有效预防和监管.

    企业犯罪企业罚金刑企业缓刑制度企业合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