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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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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昌

月刊

1004-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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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6649367

150086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兴大道109号

哈尔滨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查看更多>>本刊主要集中反映本校教师的科研成果,传播理论信息,沟通学术见解,推动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繁荣科学文化。本刊在办刊中体现学术性、高校性、师范性和地方性特点的同时,注重理论前沿性和实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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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教育人力资本投资与区域协调发展——长三角地区的实证研究

    丁昌延
    57-61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研究背景下,文章以长三角地区 41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采用2010-2019 年面板数据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通过门槛效应模型实证发现教育人力资本单门槛效应显著,高于门槛值相较于低于门槛值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通过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教育人力资本促进经济增长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发现教育人力资本投资不仅可以作为生产投入要素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而且可以通过技术创新作用于经济增长.

    教育人力资本区域协调发展门槛效应影响路径

    中国古代成文法起源探讨——兼论王权与神权之冲突和妥协

    李宗敏
    62-66页
    查看更多>>摘要:梁启超将是否"成文"作为成文法与习惯法的区别,是对西方成文法概念的误读.依据成文法、习惯法的相关定义,二者的区别在于法律效力的产生方式,由此战国时期的"铸刑书""铸刑鼎""造竹刑"等不能算作是成文法.盘庚在迁都过程中试图改变殷商早期所延续的习惯法,因而至少在盘庚时期便出现了成文法的萌芽.成文法的产生是王权不断扩大的结果,这一过程并不是取代习惯法的过程,习惯法依旧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成文法习惯法盘庚迁殷王权神权

    简析存留养亲制度的现代借鉴意义

    陈强
    67-70页
    查看更多>>摘要:存留养亲是我国古代社会产生的一种既有利于国家稳定又能促进社会生产的刑罚制度.儒家思想对古代法制的持续影响是存留养亲制度产生的重要条件,同时自然经济的影响和统治者实行仁政的需求为存留养亲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虽然存留养亲制度具有鲜明的封建主义色彩,但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对当下我国法治建设仍具有借鉴意义.当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重构存留养亲制度已失去理论和现实根基,但是可以通过完善缓刑制度、保障罪犯的劳动报酬权、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体系等方式,实现存留养亲制度的现代适用.

    存留养亲儒家思想孝文化缓刑罪犯的劳动报酬权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法教义学分析

    张曼
    71-75页
    查看更多>>摘要: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具有复合性,主要法益为公共法益,次要法益为个人法益.本罪"非法债务"主要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所产生的债务;催收行为中暴力手段无须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而软暴力手段须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罪量要素的认定需结合本罪保护法益及具体行为方式综合判定;主观责任要素包含故意的罪过形式及索债的主观目的.在处理本罪与相关人身犯罪的关系时应适用法条竞合原则,而在处理与寻衅滋事罪的关系时,应保持两罪在定性评价上的对立态势.

    催收非法债务罪法益构成要件法条竞合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比较研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视角

    苏艺朱全胜李月存
    76-79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2020 年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为稳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体现了中国智慧和检察智慧.企业合规不起诉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障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具有共通性,前者以后者为前提,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企业制度活力.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分为制发检察建议和合规整改两种模式,后者在实体和程序性要件上规定较为严格.企业合规可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可根据企业犯罪的轻重、合规整改的难度来单独设置六个月到二年的考察期限.在具体的操作中,应严格区分企业刑事责任与个人刑事责任,以符合罪刑责相适应原则.

    企业合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企业犯罪合规考察期

    新公司法公司减资制度修订解析

    陈晓雷张博雅
    80-83页
    查看更多>>摘要:现行公司法存在形式减资程序繁琐、不等比减资观点争议、违法减资后果不明等问题.新公司法区分了实质减资和形式减资,在形式减资中删除了债权人的反制权,简化了减资的繁琐流程;对不等比减资的表决制度采取区分原则,有限公司适用一致决,股份公司适用多数决,结束了长期以来的理论和实务争议;首次规定了违法减资的法律后果.但新公司法关于通过形式减资弥补亏损后再盈利分红是否构成变相抽逃出资,不等比减资能否顺利召开股东会,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的实际执行障碍等问题尚无细化规定,需进一步探讨.

    新公司法形式减资不等比减资违法减资

    劳务外包的法律性质及其与劳务派遣的分辨

    于浬博弭维
    84-89页
    查看更多>>摘要:劳务外包是一种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兼具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的法律特征,其正当价值在于为组织降本增效,兼顾灵活用工的实际需求,不应被用作逃避雇主责任的工具.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在外观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对二者进行分辨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劳动关系的真实归属以及法律适用.应当审视个案中的具体法律关系,以人格从属性为关键因素进行实质判定.

    劳务外包法律性质劳务派遣人格从属性

    数据权利分配模式探析与突破路径

    白宇棚王欢君
    90-94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据权利包括哪些、应当归属于谁,是数字经济不断发展下无法回避的问题.学者基于不同的数据内涵提出了"个人所有""企业所有""个人与企业共有"及"政府所有"这四种不同分配模式,虽已经涵盖目前可以取得数据权属的全部主体,但却在分配时出现将数据权属局限于单一主体、产生数据权利义务不对等、影响数据的安全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结合数据的范围及人格属性与财产属性对数据权的内涵与边界进行明确,分析解读现有四种分配模式的优劣,找寻较佳的数据权利分配路径.

    数据权属权利分配数字经济

    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与梁居安《六化翁传》之比较研究

    雷挺
    95-97页
    查看更多>>摘要:《五柳先生传》是一篇反映陶渊明生活和思想的代表作,该作品在朝鲜半岛风靡几百年,对朝鲜高丽朝和李朝的文人创作都有过相当大的影响,并出现过多部仿作,其中李朝后期文人梁居安的《六化翁传》在写作风格和思想表达上,都与《五柳先生传》非常类似.但在思想旨归上,梁居安无法脱离儒家士大夫治国平天下的志向,他的隐世带有无法出仕的苦闷和得不到赏识的痛苦,与陶渊明归隐山林、怡然自得的隐世思想,形成鲜明的对比.

    《五柳先生传》陶渊明《六化翁传》梁居安朝鲜半岛

    清代以来《文心雕龙·通变》研究文献考论

    张意培
    98-102页
    查看更多>>摘要:文章通过对清代以来《文心雕龙》译注本的考察,着重研究了纪昀、范文澜、周振甫、牟世金和陆侃如、黄侃、刘永济、马宏山、张长青和张会恩、童庆炳、黄叔琳等人对《文心雕龙·通变》篇所作的解读,对于其中一些观点不一致、不明晰之处进行对比分析,并从当代文学的视域出发,试为当代文学之"通变"作出一个合理的阐释.

    《文心雕龙》通变刘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