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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翟英范

双月刊

1008-2433

0371-63733250

450002

郑州市文劳路6号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
查看更多>>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担负公安法律领域的科研和理论推广任务,探索新时期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新问题,指导公安民警的执法实践,为领导决策和公安基层部门提供理论支持。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网络生物安全治理困境及破解路径

    吴惠
    5-14页
    查看更多>>摘要:网络生物安全作为一个交叉的新型安全领域,面临着军事威胁、数据主权泄露、破坏公共卫生等风险.在治理上既存在理论困境也涉及实践和现实困境,其中法律规范不明确、评估标准缺失、治理主体碎片化、科技支撑不足等是网络生物安全治理中的巨大挑战.为此,必须立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系统阐述网络生物安全的内涵,提出完善网络生物安全治理战略规划、健全网络生物安全法律规范、完善网络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等措施.

    网络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网络生物安全命运共同体

    系统观念视角下总体国家安全观探析

    欧阳霞刘钰妃
    15-22页
    查看更多>>摘要:立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蕴含着丰富的系统观念:一是普遍联系,在既注重历史经验又明晰国家安全形势中来把握国家安全;二是全面系统,在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主次中布局国家安全;三是发展变化,在既立足现实又着眼未来中协同推进国家安全.基于系统观念理解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着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携手共建远离冲突、永沐和平的安全共同体都具有重大意义.

    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观念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理论体系

    脑科学视角下涉罪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评估的完善路径研究

    谷超郑凯琪
    23-35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处遇和教育矫治,应该关注其自身认知和行为能力的特点,这些特点与其大脑发育水平密切相关.人身危险性评估是处遇涉罪未成年人并提出矫治方案的重要依据,应将涉罪未成年人大脑发育水平纳入评估体系.以影响认知与行为的神经生物学为根基,发掘未成年人大脑皮层发育成熟度与其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之间的关联,构建涉罪未成年人大脑发育水平评估模型,通过检测相关脑区灰质、白质以及神经递质发育状况,研判涉罪未成年人的认知及行为控制能力,为司法处遇提供更加科学客观的依据,为教育矫治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指导.

    涉罪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评估脑发育水平认知和行为能力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研究——以S省P县检察院2021-2023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为例

    陈玉伟黄宸
    36-43页
    查看更多>>摘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不同于其他犯罪的特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司法认定方面存在证据数量少、直接证据无法形成印证、间接证据只能从某个侧面佐证被害人陈述真实性从而导致定罪困难等难题;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学校和家庭的性教育缺位、网络性侵难发现、难规制、犯罪源头难掐断、治理漏洞难填补等困境.构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格局,应加强事前一般性预防;坚持事中"零容忍"处理;强化事后持续性震慑.

    性侵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事实认定一般预防

    刑事一体化视野下"两卡"型帮信罪的治理路径研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打击与治理"课题组冯兵石经海隆永宝...
    44-53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刑事一体化视角考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急剧扩张适用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落实上因片面适用"从严从重"而易突破成文法;在犯罪认定上因割裂了实质与形式要件而降低入罪门槛;在行刑界分上多以"量"为标准而阻碍了案件分流至行政处罚;在犯罪预防上因相关措施缺乏针对性而难以使民众产生抑制动机即预防效果不佳.由此,刑事一体化下的"两卡"型帮信罪治理路径,既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要坚持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等原则,予以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既合理又合法的定罪处刑与刑行分流分治,积极采取多维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两卡"型帮信行为的滋生.

    帮信罪刑事政策刑法适用行刑界分犯罪预防治理路径

    串通投标罪争议问题的法教义学阐释——基于客观解释与实质解释的立场

    王超
    54-62页
    查看更多>>摘要:"可能的语义"是指法条中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法律用语可能的语义;对串通投标报价的解释,不能超出"投标报价"可能的语义和社会一般公众的可接受程度.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并非仅限于《招标投标法》意义上的招标人、投标人,而是指招投标活动的参与人.串通投标罪是必要的共犯,对串通投标的共同犯罪人可以依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区分主从犯.事后补标行为要区分情况认定,"共谋型"先施工后补标行为,原则上构成串通投标罪;"被动型"先施工后补标行为,投标人不构成串通投标罪,招标人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操纵招投标的,构成串通投标罪.对应当招标而采取询价方式的要区分情况判断.

    串通投标罪客观解释实质解释必要的共犯规避招标

    英国法官对认罪从宽制度的补足作用及启示

    刘云霄
    63-73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高效处理大量积压案件,减轻刑事司法负担,英国确立并发展了认罪答辩和量刑从宽制度.为维护制度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英国法官通过审查犯罪事实以保证被告人认罪依据的真实性;依被告人申请提前告知最高刑罚,以帮助被告人理智地作出认罪决定;依据精密的法律规范谨慎裁量从宽幅度.英国法官独立审查案件事实、谨慎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裁量规范的司法补足作用,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要重视被告人认罪认罚真实性的实质审查,进一步优化对被告人的权利告知,细化法官从宽量刑的裁量依据,从而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更好发展.

    英国法官认罪答辩量刑减让

    新中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变迁逻辑与实践理路

    郭小东
    74-85页
    查看更多>>摘要: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伴随着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法治宣传教育经历了法纪宣传教育新起点、法制宣传教育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新时代三个阶段.在新中国7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以下四个层面的演进逻辑:在概念范畴上,从"法纪宣传教育"到"法制宣传教育",再到"法治宣传教育";在宣教模式上,从运动式的"政治动员型"到常规化的"政府主导型",再到科学化的"双向互动型";在功能目标上,从"破除封建陋习、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到"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加强依法治理",再到"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法治社会";在宣传方法上,从"传统普法模式"到"网络普法模式",再到"智慧普法模式".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与方式方法多重演进的背后是法治中国建设模式与国家治理理念的现代化转型.纵观70余年的伟大历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取得了重要成就,而且也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分类指导与突出重点、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传播智慧普法

    基于"情指行"一体化机制的警务指挥能力生成探析

    姚得水邓彬
    86-92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和"情指行"一体化机制双重视阈下,警务指挥呈现出指挥主体多元化、指挥信息网络化、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手段现代化等新特点.但是当前"情指行"一体化机制运行中"指挥"环节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从培养新型警务指挥人才、重构警务指挥机构、变革警务指挥组训模式、完善警务指挥保障体系等方面寻求突破,深入挖掘警务指挥能力生长点,为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提供保障.

    "情指行"警务指挥能力新质公安战斗力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发展、实践路径研究——以河南为考察对象

    郭云超岳凯声
    93-102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深入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策走向和行为逻辑意义重大.河南通过高位驱动、党建引领、多方融合、立足基层,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也面临基层任务过重与制度保障不力,政府治理综合性与部门专业化、部门利益多元与共治理念不强、部门智治需求与科技应用不够、群众需求增多与政策满足滞后等矛盾和张力,需要通过转变观念、健全制度、党建引领、整合科技、服务群众,进一步树立治理理念、加强基层实力、打造共治格局、提升智治水平、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实践探索和理论解释.

    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创新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