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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山东青年
山东青年

月刊

1004-0927

sdqnbjb@163.com;sdqnjiaoyu@163.com(教育研究)

0531-88110196;0531-82171578(教育研究)

250013

济南市山大路11号

山东青年/Journal Shandong Youth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大规模潜伏性产品毒物侵权之责任认定

    陈茗
    257-258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规模潜伏性产品毒物侵权是一个较为新颖的词汇,但其已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且已产生了大量的侵权案件。本文主要从潜伏性产品毒物侵权的定性及责任构成上剖析,指出现有法律的不足,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大规模潜伏性产品缺陷因果关系

    浅论党风廉政建设在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李兵
    259,262页

    论音乐喷泉的可版权性及著作权法保护路径——兼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五条

    程章
    260-262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文从立法目的和著作权客体发展历史分析,论述对音乐喷泉提供著作权法保护具有正当性。音乐喷泉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且根据《伯尔尼公约》,我国有义务对其提供保护,但将音乐喷泉归入美术作品或类电作品等并不合理,因此需对《著作权法》第三条进行合理解释和文义解释,将其解释为非封闭式列举,从而适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音乐喷泉提供保护。同时值得关注的是,《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五条对作品的类型和各项作品的定义进行了完善,使得法律适用更加明晰,是我国著作权立法的进步。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类型解释

    非法经营罪的教义学省思——以组织刷单案为例的展开

    戴涛涛
    263-266页
    查看更多>>摘要:组织刷单行为中应受规范评价的行为有二:一是无证经营收费网站行为,二是帮助(或教唆)刷单行为。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中的"国家规定"应当符合形式位阶和实质内容两方面的要求,"国家规定"中是否存在刑事责任条款不影响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对于"其他非法经营行为"情节是否严重的认定不应设置统一的数额标准。组织刷单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来源于无证经营收费网站行为而非刷单行为。

    组织刷单非法经营罪国家规定情节严重

    刑法修正案研究述评

    丁瑶
    267-269,271页
    查看更多>>摘要:1997年刑法颁布至今,我国共颁布了十个刑法修正案。学界对刑法修正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归纳,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刑法修正案的理论知识,也有利于今后我国刑法立法活动的进行。

    刑法修正案研究述评

    逮捕羁押的司法化规制

    侯诗荙
    270-271页
    查看更多>>摘要:逮捕,众所周知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会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被羁押者面临长期的羁押。在实际的操作中若运用得正确,诉讼会顺利进行,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这一原则会得到很好的贯彻。若处理得不好,当事人的权益以及司法正义都会受到损害。

    逮捕:羁押司法化

    与目标公司对赌的协议效力认定

    冯丽娜
    272-273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从订立对赌协议的主体来看,因为涉及公司资本的稳定性考量,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这一形式在实践中争议最大。最高院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激发经济活力的角度出发,出台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九民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基本肯定了与目标公司签订涉及股权回购和现金补偿的对赌协议的效力,但同时也隐含了有效的协议无法实际履行的逻辑困境。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虽然在短时间内有助于加速解决与公司对赌的协议效力争议,保护投资方的投资热情与市场活力,但是对于我国公司法规群所构筑的资本信用规则将产生不可忽视的、长远的损害,同时也会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产生实质阻碍。因此,笔者将从对赌协议的基本概念出发,通过对对赌协议进行简单概述,从而总结出实践中与公司对赌存在的效力争议,最后从《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角度来否定与公司对赌的协议效力。

    对赌协议效力争议资本维持债权人利益保护

    铁路运输中"买短乘长"逃票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贺欣怡
    274-276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我国现行《刑法》框架下,只有部分"买短乘长"逃票行为可以用《刑法》中的诈骗罪来定性。分析可知,在"买短乘长"的情况下,主要分为三个区间段。在进站后至邻近车站的区间段内,行为人持有有效票,具有合法的乘车资格。在第二个区间段内,由于未持有该区间段的车票,行为人通常采取的是在车上躲避乘务员的方式躲避查票,因此行为人采取的是不作为的欺骗行为,乘务员在此情况下陷入了行为人"是持有效票的乘客"的错误认识,该错误认识的产生与行为人躲避检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在该区间段内的行为构成诈骗行为。而行为人在出站时,目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闸机出站,通说认为,机器不能被骗,因此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另一种是人工检票出站,在此种情况下,工作人员被欺骗,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此外,车票费用属于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诈骗罪的侵害对象。

    诈骗罪逃票铁路运输财产性利益"买短乘长"

    廉洁自律与从政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李剑峰
    277,279页

    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研究

    李庆龙
    278-279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本文介绍了新时代进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主要意义与作用,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以期通过应用这些策略,有助于更好的促进国有企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意义问题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