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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双月刊

1000-4769

shyj-zzx@126.com

028-87013623

610071

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社会科学研究/Journal Social Science Research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为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理论刊物,以大学师生及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为读者对象。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关系问题

    陆益龙周磊刚
    1-9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必要的动力和重要的支撑.变革和创新乡村治理以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发展,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应对和协调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公共管理与村民自治、保护与发展、耕地保护与制度创新、农业与非农化、先富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问题.重视并处理好这六大重要关系问题,一方面可规避单向度发展,另一方面可避免政策与实践的二元对立,从而有效推进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治理关系问题

    新质生产力:逻辑、内涵及路径

    蒋永穆乔张媛
    10-18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人类社会进步决定性力量的生产力总是处在不断新质化的运动当中,它的每一次新质化都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迈进.其中,生产力的系统性新质化牵动着人类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人类社会诞生至今,已经发生过两次生产力的系统性新质化,分别推动人类社会步入农耕时代和工业时代.当前,第三次生产力系统性新质化正在发生,推动着人类社会由工业时代转向数字信息时代,而新质生产力正是这次生产力跃迁的科学写照.新质生产力的"新"展现为新要素、新技术、新产业,"质"体现为高质量、多质性、双质效,"力"表现为数字、协作、绿色、蓝色和开放五大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运行机理,就是以科技创新为轴心,将要素系统革新的牵引力通过技术系统这一媒介传导至产业系统,最终实现对传统生产力三大系统的全面重塑.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包括全面塑强科技创新整体能力、积极促进新要素迅速成长、聚力推进核心技术研发应用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新质生产力生产力新质化科技创新数字信息

    预约合同及其违约责任

    朱广新
    19-29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对《民法典》第495条关于预约合同的规定作出三方面解释.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达成的初步协议,只有满足两项条件,即须有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约定与约定在内容上须具有确定性,才能构成预约合同.违反预约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为拒绝履行预约合同义务与履行预约合同义务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约合同未能订立.由预约合同产生的义务一般属于一种方式性义务.违背诚信导致本约合同未能订立是指债务人未遵循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履行义务,造成本约合同未成立的客观事实.违反预约合同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是损失赔偿,不包括继续履行.该损失赔偿可理解为一种缔约机会损失赔偿,赔偿额应依缔约机会的期待可能性,在订立、履行预约合同付出的信赖利益与本约成立所可能产生的履行利益之间进行衡量.

    预约合同本约合同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缔约机会损失

    后民法典时代的让与担保及其适用——兼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8条

    吴光荣
    30-41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事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者以物抵债协议在性质上应属旨在设立让与担保物权的让与担保合同,是民法典第388条规定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11号就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提供了相应的裁判规则,《九民纪要》亦就此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在此背景下,2020年第二次修正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3条不能作为否定担保型买卖合同或者以物抵债协议效力的依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8条旨在澄清实践中的诸多误解,以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认定为切入点,为解决后民法典时代的让与担保纠纷案件提供裁判规则.

    让与担保担保型买卖以物抵债优先受偿流质契约

    论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法律适用——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0条为分析对象

    高圣平陶鑫明
    42-55页
    查看更多>>摘要: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涉及第三人利益保护与尊重债之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协调,第三人对履行债务的利益关联及紧密程度是各方权利配置的关键.《民法典》第524条赋予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清偿权,较之传统理论界定的"法律上的利益"更有弹性,可为司法实践面对复杂多样之第三人利益主张创造适用空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0条第1款对第三人类型列举详尽,但适用该款第7项时应注重对第三人利益的说理.第三人代为清偿后发生债权的法定移转,应参照意定债权移转规则确定具体的法律效果.基于限缩担保人之间内部分担请求权的立场,担保人代为清偿且有其他担保人的特殊情形,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就担保人之间内部分担请求权的规则.

    第三人代为清偿"合法利益"法定债权移转追偿权清偿承受权

    中国共产党坚定历史自信论析——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赓续理路

    汪东明邢海晶
    56-64页
    查看更多>>摘要:历史自信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基于百年奋斗成功经验的总结,熔铸了先进政党的政治伦理价值内核而获得的系统性自我认同.中国共产党在建党百年的历史节点提出历史自信之命题,对于精准把握世界变局,不断增强自身先进性,践行民族复兴使命初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历史自信不仅映照现实,更要远观未来.因此,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明确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在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结合中提升历史自觉,在自我革命中持续赋能党的历史自信,就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历史自信赓续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历史自信百年奋斗党史学习教育

    城市治理中条块网络化重塑的底层逻辑、识别机理与典型实践

    锁利铭阚艳秋
    65-76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行政体系中的基本单元,"条条"和"块块"协调有序的关系是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以优化条块主体协作配合关系为重点的城市治理改革实践不断推进,如何科学认识城市治理中条块改革的底层逻辑并总结其过程特征,对中国城市治理的发展有着重要现实意义.既有研究往往假定治理主体皆是网络结点,而治理行动都是网络化互动,忽视了网络发展的门槛条件和动态演化特征,难以有效提取城市治理结构变迁的理论逻辑与关键经验.本文回归"网络"的概念本质,提出网络"结点化—纽带化—结构化"的三个基本维度,构建了城市治理中条块交互网络化的识别机理,并基于C市J区"街部双向回应"的创新实践进行单案例研究.研究发现,目前条块关系的网络化发展趋势是适应城市治理内外部需求的理性选择,街道(块)与部门(条)在发展成为对等均衡的网络结点过程中,基于信息、执行、协调和监督等关系的建立与强化形成多重嵌入的网络纽带,并逐步转向相对稳定的领导型网络结构,进而在促进条块交互网络化成长的同时,也不断提高治理效能.

    城市治理网络交互条块关系网络治理

    民主协商对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绩效的影响——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例的fsQCA分析

    张隽耀李明
    77-84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会组织是我国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主体之一,民主协商则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必然路径.本文选取20个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典型案例,采用模糊集的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就民主协商对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绩效的影响展开研究.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绩效生成更倾向于多元组态影响的结果.高互动程序信任程度是生成高绩效的核心条件,其内在机理是利用社会信任.社会组织可以融入社区社会资本体系,在参与应急管理时往往能取得更高绩效、更能发挥显著作用.应急网络组织平台有无、应急网络组织专业化水平、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互动频率等是社会组织进驻社区参与应急管理的"入场券",任何单一因素都不能决定其参与应急管理的绩效水平.

    民主协商应急管理社会组织fsQCA社会信任

    房地产行业最优规模探讨

    苏剑杨盈竹
    85-95页
    查看更多>>摘要:蓬勃发展的房地产行业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动力.确保房地产行业在合理区间内平稳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探讨房地产行业最优规模区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基于2000-2020年面板数据,从投资和销售两个维度来考察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同时通过商品房销售额占GDP比例衡量国民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程度,利用面板门槛模型分析讨论房地产行业的最优规模区间.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额和商品房销售额均显示房地产行业促进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商品房销售额的GDP占比对经济增长具有非线性影响且存在两个门槛值,当房地产行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比过小时不利于经济增长,而当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发展经济则会大大降低房地产行业的经济增长效应.因此,不发展房地产行业或过度发展房地产行业均不可取,保障房地产行业在最优规模区间内发展是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商品房销售额经济增长

    资产-空间-权力:社区治理中空间生产的"结构化"逻辑——基于成都市Q社区的分析

    王磊
    96-106页
    查看更多>>摘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城市社区空间生产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和治理现代化方向.然而,部分社区的治理并未形成社区空间、公共资产和生活权力相互促进的良性结构,导致治理失败.通过建构"资产-空间-权力"三维"空间结构化"的理论框架,解释社区治理中空间生产从"结构性二元"到"结构化二重"的逻辑演变,可以看出其失败原因.成都市Q社区作为社区治理空间生产的成功案例,其空间从生产到再生产的演变体现出资产增殖对空间表象的符号性生产,空间再生对空间实践的赋权性表达和权力共享对表征性空间的能动性反思的"结构化"逻辑.这要求社区治理中的空间生产需要实现资产建设为基础的社区治理,进行以社区服务为核心的空间实践,建构以空间正义为导向的人民权力.

    空间生产社区治理结构性结构化